方捕头今年四十有三,中等身材。
他生了一张十分端正的国字脸,但其眉宇间,却隐隐透出几分冷然肃杀之气。
当他走进客栈的刹那,每一个看到他的老江湖们,心中都已有了一个共识这个人,惹不得。
他们是对的……
眼前的方尽,其体力、武功、经验……都正处于其职业生涯的顶峰。
在六扇门中,他也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人物。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在这样一个时期,被派遣到了这样一座边关小镇之中。
“掌柜的。”方尽踏入客栈后,目视前方,朗声道出了这三个字。
“小的见过老爷!”那客来轩的掌柜急忙应声,并从柜台那儿迎了出来:“敢问老爷有何吩咐?”
方尽连看都不看他一眼:“我问你……外面躺着的那个,可是你店中的客人?”
“呃……”掌柜的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因为类似今天这样的事,在最近这个一个月中,早已发生过数次了,而他和方尽,也不是头回进行这样的对话,“是……是住在我店里的人。”
“好。”方尽即刻又道,“尸体,我带走……”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了一些散碎的银两,并将银子握在拳心,伸到了掌柜的面前,“这些钱……是从尸身上找到的,你瞅瞅,需要多少才够付他住店和打坏东西的账。”
“诶哟~”掌柜赶紧提高了声音,“老爷,瞧您说的……就我这小店,砸坏个仨瓜俩枣的东西,能值几个钱啊……至于那店钱……他……他早就付过了。”
这个掌柜虽然很贪,但是他不笨,他很清楚有些钱可以要,还有些钱……就是打死也不能沾。
“哦……这样啊……”方尽念叨着,把钱又收回了怀里,在这整个过程中,他那握银子的手可是丝毫没有过要松开的意思,“那……这钱,就由我……代交给官府了。”
“唷~老爷。”掌柜赶紧点头哈腰地应道,“咱镇上谁不知老爷您清正廉明,乃青天再世……这钱由您处置,绝不会亏空了分毫。”
“哼……”闻言,方尽朝客栈大堂中扫视了一眼,轻轻冷笑一声,随后便转身行出门去。
“好了好了,都散了!没什么好看的!”他一出去就嚷嚷了几声,驱散了四周围观的人群,然后招呼自己带来的几名捕快把尸体卷起来搬上板车,接着就收队走人了。
这不是方尽第一次来干这事儿,想来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在这个时代,朝廷和武林又回到了“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那些江湖仇杀,只要不牵涉到寻常百姓,官面上的人通常就不会去管;反正管了也是多余,让你们冤冤相报,官府还比较省事儿。
所以,像临闾镇现在的情况,出现死者时,方尽只需要露个面,确认一下死者的身份是武林中人,就可以收尸走人了;假如死者有家属同门之类的可以自行处理尸体,那方尽连收尸的麻烦都可以省去。
不过,方尽也不介意多干几次这种收尸的活儿,原因嘛……大家也都看见了。
这帮江湖人士身上多少都是衬点儿钱的,而且不多不少,正好是你贪污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那种程度。
当然了,方尽是个办事周到、精谨的人……就算没人会说什么,他还是要和掌柜的进行那番对话,且当着很多人的面来进行。
甭管他俩唱的这出戏有多假,至少这出戏的情节没什么毛病,日后若是有人想在这事儿上做文章,愣是抓不到把柄。
由这件小事亦可看出,方尽显然是一位斗争经验非常丰富的老同志了……
…………
办完了公务,方尽便吩咐手下的捕快衙役们尽快把尸体运回附近的县衙。他自己则来到了镇口的一间茶铺,要了一晚热茶和几个蒸饼。
方尽是一个颇能“弄钱”的捕头,但他很少把钱花在吃喝玩乐上。
他吃的不讲究,也从不喝酒,一件捕头的青衣他可以从年头穿到年尾;就连女色方面,他亦是极有节制。
这种自律,这分“克制”,是极为可贵的品质。
很多人连一天这样的日子都过不了,但方尽可以这过一年、十年、二十年……
所以,他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都能保持清醒。
所以,他很少露出破绽和弱点。
所以,他的武功和体能在同辈人之中出类拔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