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致黛和阿魁离开了书房。
林韶光迎向面前跌坐在地的路林,他笑眯眯的直奔主题询问起:“路林,你说我为何没有听褚三竖解释,二话不说就把他杀了呢?”
路林浑身发抖,他双手支在粘腻的血泊之中,侧眸看了一眼身首分离的褚三竖,“主子,主子一定是调查清楚才来欢都,何况,您是主子,他不过是个下人,主子要杀,他有什么资格质问缘由。”
林韶光将擦干净的匕首往路林的脖颈下方一伸,抵着他的脖颈,“你这意思,是不是代表,我也可以随时杀你了?”
路林听后,身躯一僵,他惊恐地不知如何是好,“主……主子……主子当然可以随时杀我……但主子也需要忠诚的狗不是么?”
“你果然和林忆昉信中说的那般,是只很听话的狗。”说到这儿,林韶光眸子一眯,“就不知,你这只狗会不会咬人了?”
“主子,狗…从不会咬主人的。”
“有意思。”路林将手中的匕首一收,“现在你可以解释了,当然,若我发现一丝不合理的,同样还会取你性命。”
路林听罢,他把双手搭在地上,深深地磕了一个响头,将脑袋紧紧地贴在粘腻的血泊之中,他说道:
“路林弑父,是父亲对不起我与母亲。后来我逃到边境,是林忆昉管事在边境找到的我,也是她带我来到欢都。若我是细作,那带我来欢都的林忆昉管事难不成也是细作了?”
“合理,继续说。”
“路林是被迫来到欢都,又被迫成了林忆昉管事的人。我留在这儿只是想找一个平安的地方保命,我留在这儿只是想要一个荣华富贵,我留在这儿是因为我无处可去……”
说完,路林贴在地上,呜咽的哭道,“管事,管事,求管事莫要轻信细作垂死挣扎前的含血喷人。”
林韶光沉默地盯着路林。
这少年才十八岁,十五岁那年弑父,十一岁那年被商淮拿箭矢划破左脸留下一道伤疤。
主上一直对这个少年很感兴趣,大致从他十岁开始,便一直关注着他。
看到他谨小慎微地跟在商淮身边,被他们欺负了还听之任之,不敢反抗。
唯一一次反抗,是在他十五岁生辰那年,他在街上买了酒也买了蒙汗药,然后回到家中……
主上对他感兴趣,但又怕他是沈一正下的一步棋。
便让林忆昉去魏国边境接这个孩子去到欢都。
林忆昉是个听话的神经病,主上让她做什么,她虽是毫无怨言,但却会把这份怨恨施加到别人的身上。比如,让她被迫留在欢都三年,需要一直观察的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