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赵仲明分别后,南陵温和苏子瞻又悄悄的折返回知县的府邸。
通报身份后,杨世仁把二人请进了屋,开口便是请罪:
“为了大宋律令的威严,刚才只得委屈三位了!”
苏子瞻笑着说:“你做的很好,而且也免去了一些误会,现在只管发表你对此案的看法,不能因为我们有所偏向!”
杨知县表示一定照做,随后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更何况救命之情,之前的知县也是要朱盼楠好生善待养父母。
这件事在律令层面上其实很清楚,把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情况倒过来使用,再酌情加减一些便可!”
南陵温不露声色,因为他还没有清楚具体分法,于是追问:“朱盼楠大概要折去多少身价?”
杨知县说:“大约要折去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如此写入案卷,才经的起推敲!如果朱姑娘已经婚嫁,那就简单很多,随便打发个养父母几十两便可!”
苏子瞻在心里盘算一下,他说:
“未嫁女,按律令在继承父母财产时,可以分得兄弟所得的一半财产。
以朱盼楠为例子,大约是分的三分之一财产!倒过来使用,考虑实际情况,再增减一点,便是杨知县所说的情况!”
南陵温尝试推理杨知县的思维,却发现了漏洞,杨知县不可能犯如明显的错误,只能说他有自己的考量,懂得利用'县官不如现管'的优势。
在目前情况下,南陵温决定暂时不戳穿对方,先继续观望,随后他假装无心一问,实际则是在试探对方的态度。
南陵温说:“朱盼楠五分之一财产,那也有几百两银了,真是笔巨款了!”
杨知县不自觉的嘴角微微一动,随后用震惊的语气说:
“竟然是如此多的银钱,京城中的钱就这么好赚吗?”
苏子瞻说:“没有这么简单,只因朱盼楠的厨艺已是御厨级别,常参加招待大官员的会议,赏钱自然不在话下!”
南陵温跟着补充:“厨娘工作起来是很辛苦的,而且年老色衰时,也不会再有如此待遇,所以她们都有存钱的习惯!”
杨知县也点头,他自然流露:“倒是碗青春饭,不若早嫁个良人,也不会有今日被人惦记的场景!”
南陵温也'感同身受'的说:“早点结婚就好了……”
杨知县觉得自己有说漏嘴的嫌疑,赶紧找补:“当然,种地的百姓们更难!”
第三天的升堂很快到来,朱盼楠的养父母特意从镇上请来一位教书先生,帮自己出谋划策。
苏子瞻们经过商议后,决定还是由牙尖嘴利的南陵温出面谈判。
一上来,对方请来的夫子就表态:
“圣朝治天下以孝,且百善之中又以孝为先,若父母养育恩情都能无视,是可忍孰不可忍?”
南陵温说:“夫子深明大义,当然更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道理,朱家人门口就有一年过古稀的老妇,只可惜平日未有照顾!”
夫子不知如何辩解,转移话题说:
“朱家虽不是积善之家,但也是守法的良民,若家家都如此,天下也能太平无事!”
南陵温说:“我未有标榜其为大善之人,只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夫子对朱盼楠和朱家人完全是两套道德标准嘛!”
夫子知道不能再绕,赶紧向县令说:
“记载中竟然已明确了救命及养育一年的恩情,如此便是父母给子女讨要财产,拿走她的一半不算过分!”
南陵温反驳说:“从道理上来说,的确不过分,但得有律令的支持,如此说来夫子还是太习惯自以为是了!老是用个人好恶做定夺标准,你眼里根本就没有王法!”
夫子大怒:“你这是血口喷人!”
看着对方已恼羞成怒,南陵温继续微笑的回应:
“建议老先生多看《宋刑统》,今日看来,你完全不懂律令,我若列举书中的犯罪条目,现在你早就捕风捉影!竟然不够我辩的,不若老实一点吧!”
夫子咬咬牙,赶快请来古代圣贤护体,他说:
“奇淫技巧罢了!我只读圣贤书,诸如五经三传,且汉书可以下酒,绝不听你的怪异言论!”
看来胜负已分,南陵温不再多言,他转头问知县:
“县令大人,对此事已有判断否?”
杨知县说:“按照律令,朱盼楠可以继承父母三分之一财富,反过来给予父母的财富,也应该不超过此数,考虑到养父母未能全尽父母责任,四分之一或者五分之一应该是合理的!不过还要大家都同意!”
夫子代朱盼楠养父母说:“只要朱盼楠如实上报自己的财产,就是只给1/5也是可以的!”
南陵温回应:“朱盼楠也有要求的,便是要和朱家人断绝关系,拿了钱后必须签断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