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魔都的这些老洋房,世界各国著名建筑师建造的别墅式住宅,造价高昂,风格各异,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如果要转移给个人,不能拆除,只能维护。”一直没有吭声的文物保护局的领导看到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之后,站起来发表自己的意见。
说实话,魔都有多少这样的老洋房基本上都在他们的登记之内,这几年也是负责维修了大部分的地方,不过资金始终有限,但是如果要是给个人被拆除这就是一大遗憾。
这就像之前要拆除四九城城墙那样,这些东西具有一定的意义。
“而且我的建议就是,名人的故居不在此列。还是放在咱们政府下面,由政府负责保管,这一些建筑是有专门的教育意义”文物保护局的领导继续开口
“如何界定是否是名人故居。”这时候有人提出来了这个问题。
“对呀!如何判断。”
其实在后世的时候对名人故居这样的划分就是相当的模糊。因为名人故居这个概念非常抽象、广泛。我们通常理解的就是,知名人士或者说显要人物曾经居住过或生活过的地方,传下来就变成名人故居了。
但相较于大众的朴素认知,“名人故居”尚无官方认定标准。
这其中涉及两個方面,一来怎么样的人才能被定位为名人;二来一个名人一生可能有多个居所,哪个更适合认定为故(旧)居。
一直到姜言穿越的时候还没有正式的官方认定办法,确认谁是名人、哪个居所最值得保护。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没有一个文物是标准化的产品,每个文物都不一样,有些可能现在不认为有比较高的价值,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对某样文物的认识更客观全面,价值可能就会凸显。
不过现在的魔都已经把宋庆龄故居、巴金故居、蔡元培故居等建筑认定为名人故居,这些地方基本上都是国家持有,此类建筑物是不能进行交易的。
当然也有例外,有一些被认定为历史建筑且由私人持有的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开具允许交易的相关证明后,便可进行交易。
位于常德路的一栋名为‘常德公寓’的老建筑,张爱玲曾在此居住过,属于优秀历史建筑,其产权明晰,属于后来的业主,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此外,还有部分名人居住过的故居,产权归属于后代,若家庭子女较多,则一套房子会有多位产权人,交易过程会相当复杂,一旦有一位产权人不同意,交易就难以推进。
当然这一些不在现在谈论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