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说你是顾小宝的媳妇,那你为何会跟别的男人同居,以夫妻自称呢?”
只要有他在就不可能有人证,至于物证?很不巧李金兰肯定也没有,办结婚证才开始没几年,大多数人都没这层法律意识,在家里办个喜宴就算是结婚了。
50年开始发放结婚证,现在才52年,法律宣传任重而道远,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山村,消息闭塞,就算有下乡普法宣传,多数人也不会当回事。
顾小宝与李金兰是在47年结的婚,他48年秋天入伍,然后就跟随部队上了前线。
他的退伍费有这么多也是因为他多次立功,还有就是他是因为救战友时受伤瘸的,战友们为了感谢他,凑了些钱出来。
退伍费里有战友们的心意,怕他不愿意收下,所以就跟领导商量着把钱和退伍费放在一起给他了。
一千五百块钱里不仅有战友的心意,还有领导的心意,所以这钱不是她李金兰想花就能花的。
李金兰有点懵,跟别的男人同居她没法解释,但是她要咬死了她是顾小宝的媳妇,她用自家男人的钱天经地义。
“鸣山村的所有人都是证人,我娘家人也可以做证”,可是物证是什么她不知道。
“是吗?那我的同事已经去鸣山村请赵村长,和上围村的李家人过来了,”
顾远方心里吐槽,他四婶是怎么给顾小宝找到这么个蠢媳妇的?这就是媒人说的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好’姑娘?
李金兰在鸣山村没有见过顾远方,自是不认识他。
顾远方少时当兵,一直随部队在前线,后来转业分配到了老家的公安局上班,工作太忙就一直没时间回家,他老娘都有七八年没见过他了。
顾大娘踮着小脚,翻了两座山,找到县城公安局,等了三四天才见到从外地回来的儿子。
见儿子安然无恙才放心,为了不打扰儿子工作,只跟他吃了顿午饭就回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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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远方想送她,但是被老太太拒绝了,还让他好好工作,要对得起dang和人民。
赵村长和李家人还没到,和李金兰同居的那个男人吴大志,被公安同志带回了局里。
得知吴大志也被抓了,李金兰有些慌乱,就怕他会承认他们的关系,那她刚才的否认不就不成立?
就算不抓吴大志过来,李金兰的否认也不成立,顾远方只不过是走个过程而已。
赵村长自是向着本村人,稍微提点一下就知道怎么做?
李家人更不敢多说,本来就是他们家闺女做错了事,他们也没向着李金兰的理由,她拿了那么多钱,但凡她是回李家,他们还会想办法帮她要点补偿。
现在是这个蠢姑娘带着钱去给别的男人养孩子,这他们能忍?肯定是不行。
她李金兰都胳膊肘往外拐了,娘家干嘛还要帮她?反正他们因为这事在十里八乡也是丢尽了脸,不在乎再丢一回。
吴大志是个大写的怂,他把过错全推给了李金兰,“我什么都不知道,李金兰跟我说他丈夫牺牲了,婆家容不下她,娘家也回不去,她只好另谋出路”。
“我看她可怜才收留她的,她也没说那钱是她前夫的退伍金啊,我要是知道,肯定是不敢用”。
反正他就是什么都不知道,都是李金兰的错。
他们真是烂锅配烂盖,天生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