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分尸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没人帮他处理尸体。
用张艳的原话说,没人帮我弄,我自己弄不动,那只能把他都砍了。
实际上这里面确实有个巧合在。
如果不是张艳家的邻居,第2天也就是24号的时候需要用他家的炉灶,那么过几天的时间,张艳有可能真的就在炉灶里面把整个尸体给彻底焚烧了。
当然一般情况下家用的柴火产生的温度实际上是不足以将尸体彻底焚烧的。
陆川这些年办案见到的分尸案其实很多,抛尸案也有不少,但是杀人之后将尸体彻底烧毁的案件确实不多。
这么多年来相关这样的案例,陆川只听说过两个。
一个是他亲自办过的一个案子。
凶手用汽油浇上的方式把自己整个给烧掉了,但是也有一些碎骨残渣残留。
当时这个汽油量浇筑的实际上是比较大的凶手也不是一次性就把尸体烧完了。
根据当时审讯的结果来看,对方是多次上交汽油,多次焚烧之后才将整个尸体彻底焚烧的。
除此之外,陆川就听说过一起类似的案件凶手是一个烧窑的工人。
这个人一共杀了6个人,处理尸体的时候专门用烧制陶瓷的窑器来焚烧尸体。
因为窑器里面的温度非常高,尸体放进去之后可以完全的焚毁,不留一点痕迹,所以对方才杀了6个人之后被抓住。
当然即便后来案子破了,但是在审讯的过程当中也非常麻烦,因为凶手把尸体彻底损毁了,什么线索都找不到。
整个证据里面相当有一个关键的一环是缺失的。
警方对工人使用过的窑器做了非常详细的检查,但是因为里面经过高温炙烤,根本什么都找不到。
而一般人不使用这种方式销毁尸体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不是一般人能干到的。
条件不足。
“你们说……张艳说的是不是真的?”
审讯已经结束,相关的案件算是整个闭环了,第2天的时候带着张艳到现场进行了指认。
后续就是刑警大队这边整理相关的文字材料,然后移交案件。
陈江办公室里面几个人正在讨论这个案子。
陈江是负责审讯张艳的,他说的是不是真的是指张艳说的?他没有准备真的杀人,而是想把李晓峰弄瘫痪掉。
用张艳的原话说,她这辈子就认了,把李晓峰搞瘫痪掉,他伺候他一辈子也行,只要他不出去赌博。
“从法医鉴定的角度,我倒是觉得对方说的是真的。”
王兆凯想了想,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其他几个人对王兆凯的观点有些人还是比较认同的。
因为如果张艳是真的想要杀人致人于死地的话,用刀割破,李晓峰的喉咙显然要比用锤子合适的多。
“他们家有菜刀,如果他真想第一时间杀人的话,拿菜刀直接把他脖子砍了就行了。”
王兆凯接着说道:“而且关键法医从后边鉴定的结果是死者的,后脑勺上只有一锤子的痕迹,也就是说张艳只锤了对方,一下子就把他打死了,没有锤多下。”
“但是这只是过程,结果还是对方死了。”
孙彪说道。
“不管怎么说,如果张艳那边真的没有想杀死李晓峰的想法,那他杀人之后就应该自首,然后把整个过程说出来,可是对方没有选择自首,而是选择了分尸并且焚毁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