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准备妥当(1 / 2)

微风吹过,吹动了窗前风铃叮叮响着。

王征的思绪回归,随着老管家离开去取黄金,王征对此战的信心也更多一些。

之前虽然他说的轻松,看上去信心满满,但是实际上他的心里也很没底。

若是来犯之敌是几百名下何国士兵,单靠10名沙俄动员兵防守住那是绰绰有余。

但是来犯之敌可是数千骑兵,哪怕真的加上那些守镇的乡勇,想要守住百禄镇也确实不容易。

现代军队是很强,哪怕是手持波波沙冲锋枪的沙俄动员兵到达冷兵器时代也能大杀特杀,但是敌人是数千骑兵,哪怕用波波沙冲锋枪杀,也要杀好一会儿。

毕竟他现在也只有10名装备波波沙冲锋枪的沙俄动员兵啊!

结局很可能是得打巷战,那么这些沙俄动员兵和乡勇的话可能要死伤好一些人。

但是那种情形之下,他必须得稳住王七,不然这个老管家若是惊慌失措,很可能就派人强制的把他带走。

对于这个老管家的忠心王征是很明白的,他把一生都奉献给了王家。

当然了,自己有10名沙俄动员兵,只要自己不想走,没人可以带走他。

但是这样的话肯定会起冲突,从而引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若是因此误伤了老管家和那些家丁,就得不偿失了。

还不如故作镇静稳住他。

再说,反正都跑不掉了,背水一战肯定有一线生机。

若是沙俄动员兵可以击杀大量敌军的话,自己就可以获取大量功勋点,然后再依靠这些功勋点去生产新的红警士兵。

以战养战,越战越强,越战越多。

这也是王征的信心来源。

本来还指望就靠着这10名沙俄动员兵打一场艰难的防守战,现在好了,又多了一丝防守的本钱。

所以说这500金币简直就是意外惊喜。

再加上那些银币,铜币...将会增加己方不少实力,让百禄镇成为下何国这些来犯之敌的噩梦。

另外,作为王家领地的首镇,百禄镇还建造了城郭,哪怕城郭低矮,只有不到4米高,但是那些骑兵也得花费一些力气才能冲进来。

只要红警士兵们守在城头,哪怕只是使用波波沙冲锋枪,扫杀两轮,至少也可以扫杀两三百人,这些功勋点,再搞几个大美大兵没毛病吧!

或许单凭这两轮射击,就能把那些骑兵吓跑。若是吓不走的话,那就打巷战,继续往下拖下去了。

只要能够守下去的话,那么王家就还有希望。

胜利的天平终归会倾斜向自己这一方,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到时候,10名红警士兵挡不住敌军来袭,那就100名;100名不行,那就1000名,名,名红警士兵。

王征绝对不相信这个世界还能有军队能够抵御住10万全副武装的红警士兵的全力攻击。

如果有?

那就解锁核武器吧,你有本事再抵挡。

.......

大约在2分钟之后,王七和阿廖沙便带人把黄金,白银,铜钱全部带到王征卧榻之处。

看着一地的金银铜币,王征眼睛都变成“¥¥”的形状。

“管家,你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百禄镇中的老弱妇孺全部安置妥当,防止受到战争影响,其他的不需要你担心。”

“对了,不需要安排他们离开,饱受颠沛流离之苦,最好是安排进牢固结实的地窖中,等战争结束再出来......还有,不用再劝了,相信我,此战,我们必胜。”

感受到王征言语中的必信,老管家王七说道:“那么老奴提前恭贺少主大败敌军。”

“嗯,去吧。”

王七转身离开,开始安排事情去,王征则是让阿廖沙把黄金,白银,铜币相继拿给自己。

“检测到黄金,是否拾取?”

“拾取。”

“拾取成功。”

“获得金币50。”

王征松了口气,果然和自己猜测的一样,一斤黄金可以换50枚金币。

10斤,就是500枚金币。

继续,继续...

黄金,白银全部拾取,接下来就是铜币。

1贯铜钱就是1000枚铜钱串在一起,100贯就是10万枚,每一枚0.3克,这里就是克,也就是3000枚。

很快,王征把所有钱币全部拾取完成。

光幕变化:

【宿主:王征】

【指挥官等级:中士】

【金币:500】

【银币:1050】

【铜币:3001.2】

【士兵:10名》》》】

点开【士兵】里面的“》》》”,光幕下面跳出:

【沙俄动员兵:10名】

【华夏大兵:无】

【大美大兵:无】

“我这银币数量很多,但铜币数量根本不够用啊!”

“宿主可以将银币和铜币等价交换,1银币等于1000铜币。”

“还可以这样?”王征眼睛发亮,当即转换了10枚银币。多枚铜币,暂时够用了。

小主,

“对了,银币可以兑换成金币么?”

“可以。”

“太好了。”王征的眼睛发亮,以后他也不必全部都要求找到黄金了。

至于现在...实际上他并不打算把银币转换成金币,他的银币还有大用。

“红警系统,生产1名大美大兵,1名华夏大兵,1名沙俄动员兵。”

“耗费500金币,开始生产。”

“生产成功。”

很快,随着一阵白光消散,三个身影出现在王征的面前。

首当其冲的就是一名头戴绿色头盔和护目镜的大美大兵,只见他跨着腿蹲在那里,怀抱着一挺很大的机枪,他肱二头肌紧绷,可想而知这玩意有多重。他的身上还密密麻麻挂满弹链,里面是一套灰绿色作战服,腰间别着一把M9手枪,穿的是黑色战靴。

大美大兵的名字,叫“约翰·维尔逊”。

王征忍不住多看几眼M60通用机枪,上面散发出冰冷的光芒,他已经能够想象出这个“猛兽”咆哮时候的场景。

敌军必定是人仰马翻,甚至会被打成肉泥。

然后就是华夏大兵,他站得笔直,头戴黑迷彩钢盔,作战眼镜,面戴黑色防毒面巾,身穿暗沉色迷彩作战服,身上斜挎多枚弹夹和手榴弹,怀中抱着95-1式自动步枪,右大腿挂着手枪,左大腿挂着匕首军刺,脚上黑色多功能作战靴。

他这造型,相比较动员兵而言更具有冲击感。

王征也注意到,这位华夏大兵的名字,叫做“李勇敢”。

这名字真不错,光听名字就挺勇敢的。

等会,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

“这李勇敢怎么抱的是95-1式自动步枪?”

红警系统:“这也是95式自动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