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知我意也。”刘璋微笑着赞了一句彭羕,彭羕说出的话和他的盘算基本一致。
高颐挺直的身躯微微矮了一些,像是被彭羕的话说动,致使他直言进谏的气势有所滞泄,只是他很快就又挺直了脊背,并进言道:“以南人治南中,此事的确可行,但还需防微杜渐,不然南中豪族坐大,威福南中,其祸只怕甚于叟夷作乱。”
在以南人治南中这个大政策不变的前提下,高颐说出了他的顾虑,叟夷作乱谋反,不过是为了打家劫舍,谋求些财货钱粮,成不了什么气候。但作为汉人的南中豪族则不一样,南中豪族通晓经典,又知兵略,眼界更是开阔,不止能看到南中的一亩三分地,更是知道蜀地、关中、中原大地的存在,万一有什么事变,为祸的就不只是南中一地了。
刘璋面对高颐的这个顾虑,却是露出些笑意,他郑重的向着高颐说道:“这正是我任命高卿为庲降都督,与卿专断之权,兼任建宁郡太守的缘故,建宁、朱提,这两个郡居于南中的腹心之地,更是隔断南中七郡其他郡县的交通往来,所以我没有用南人,而是任命卿为建宁郡太守,以景毅为朱提郡太守,有二位在,南中豪族纵使有心怀叵测、起兵造逆者,亦不得济事。”
“若是日后的建宁郡和朱提郡的太守均为良臣,又是能臣,倒是可以稳定南中,与南中豪族周旋一二,不使南中豪族肆意妄行。”高颐思虑周全,抱着探讨的语气和刘璋商量道:“颐有一二点想法,想来能有所裨益,还望明公鉴纳。”
“卿直言便是。”刘璋自无不可的让高颐直言,想听听高颐的见解,他拿起玉如意轻轻的拍打在了手上,感受着玉石带来的清凉。
“南中豪族众多,大小不一,这次明公允诺他们开拓叟夷,可据守其地,必然是强者占地多,弱者占地少,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到了后面,有一家独大的风险,所以颐认为,需平衡南中豪族的力量,让这些人实力不相上下,互相掣肘,相互牵制。若是有实力过强,能横行一郡的豪族出现,当令其分宗,削弱其坐大后可能的危害。”高颐给出了第一条谋划,这条谋划有点类似汉武帝颁下的推恩令,都是分裂强者、平衡各方的计策。
“其次,正如明公对云南县县长孟仪所做的事,给予恩宠,不念其过,将其长子孟节收入州牧府任事,次子孟获带到成都进学。明公可照例收南中豪族的质子,同时招纳南中豪族中的有才之士,尽收南中士人之心,没有士人的襄助,就算南中有一二野心之辈,也成不了什么气候。”
闻言刘璋频频点头,关于高颐给出的平衡南中豪族的力量,不使一家独大的操盘行为,他是认可的。
就拿目前的爨氏来说,爨氏当前从并州迁徙到南中不久,家族势力弱小,在建宁郡的根基不深。但是按照历史上的发展,爨氏在蜀汉灭亡,两晋衰落失去制衡爨氏这种边缘地带豪族的力量后,爨氏经过数代生衍并融合南中当地民族,成为一个驰骋云南高远五百年的豪族,直到唐朝开元盛世后才衰落灭亡。
这种帝国边缘地带的豪族,生命力之顽强,在当地的根基之深,甚至是中原世家大族都难以望其项背的,如爨氏,在云南兴盛了五百年,这还算是时间短的,历史上这片西南之地,出现了一家兴盛七百余年的播州杨氏,横跨了唐宋元明四朝,历经二十九世,更是创造了一个自成体系的小型王朝,每一世都是西南之地的土皇帝。
所以高颐的顾虑和谋划,刘璋表示十分的认同,至于高颐所说的招纳南中士人至州牧府为官,他自然没有任何的意见,人才,他是多少都不嫌多。
“高卿所说抑强扶弱之策,甚合我意,自当施行,至于如何去抑强扶弱,高卿可上一个章程,以便后世效仿。其次卿身为建宁太守,处南中之地日久,若有贤才,可荐于我,使南中野无遗贤。”刘璋应下了高颐给出的谋划,虚心纳谏是明君应有的操守,能独断专行的是天生圣人,而他只是凡人一个,多听听他人意见总是不错的。
“明公贤明。”面对刘璋虚心纳谏的行为,高颐避席赞了一句。如今夜深,他却没有一丝困意,思绪如潮水一般,不停的在为刘璋盘着南中的治策,片刻后,他又想到了一件措施:“明公,如之前所说,庲降都督一职过于权重,于南中有独断专行之势,依颐的想法,庲降都督不可常用一人,当于三五年、七八年更换人选,这样就避免了庲降都督扎根南中,权势熏天的可能。”
关于高颐说的庲降都督的任期一事,其实就算高颐不说,刘璋也是这样打算的,作为君主的他,怎么也不会让一个人手握民、兵、财三权于一身日久,虽然南中不怎么紧要,但防备还是要有的。
“皆如卿言,今暂且以十年为顶,庲降都督一职,不得任期超过十年。”刘璋应下高颐的建议,对庲降都督的任期做出了限制。
接下来刘璋和高颐再闲聊了几句无关紧要之事后,高颐不敢拖得太晚,影响了刘璋的休息,他起身告辞离去。
刘璋在侍从的服侍下回到了居所,躺在床上的他思考起了今日和高颐的会谈内容。
关于豪族坐大的问题,实际上刘璋并不怎么在乎南中有没有做大的豪族,是否有豪族独霸南中一两个郡县,他不在乎南中这片土地姓刘、还是姓爨,姓杨,或者姓其他乱七八糟的姓,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南中是否由汉人主宰,汉人是不是占据最好的生态地位。
总而言之,南中之地,是不是汉人优先,这才是刘璋关心的问题。虽然南中是大汉刘氏的疆土,但这块疆土,刘璋是宁予汉儿,不予叟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