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匹识途的“老马”,董旻除了在逃跑上颇有能力,在认路上也颇有建树,他依靠着在董仲颖眼中象征着抽象派的画一样的地图,成功的将董仲颖带回他的家。
看着眼前富丽堂皇而又占地的住宅,董仲颖并不认识自己的“家”,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独自一个人行走,他一定会在“家”中迷路的。
除了不认识自己的家,董仲颖同样不认识的还有自己。
“这里面写的人是我?”看着拿到手的诏书,董仲颖有些不敢相信。
亲身诱敌、计破黄巾、累筑京观、国之干臣、沙场猛将,从诏书上的话语上看,董仲颖在下曲阳打出了一场霍去病式的胜利,大汉危如累卵的局势在他的奋战之下可以高枕无忧了。
如果说有人立下这样的功劳,虽然不能封狼居胥,但是一个车骑将军的职位是跑不掉的,甚至还有可能升上大将军,但是对于董仲颖来说结果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免职。
因为他赢的太多了,杀的太多了,太有伤天和了,不符合仁德。
处罚打了胜仗的将军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一个错误的行为,即使立场再偏颇的史书也不得不认为这是一个昏君,但是“英明”的刘宏却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决定。
那些正直之士满意了,因为他们从各种各样的渠道得到了下曲阳的真相,对于董卓的免职,他们认为这是天降正义。
左丰和他的那些关系也满意了,毕竟沉甸甸的不可能从土里长出来的土特产到了他们的口袋之中,而且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他们也交付了足够的“商品”。
而董仲颖是其中最为满意的一个,因为他在诏书之中得到了他想要的两件事情,一件是开革了自己的官职,自己标标准准的变成了一条混吃等死的咸鱼。
看着自己的豪宅和手上的财富,董仲颖有一种他可以酒池肉林到自己老死的自信。对于女仆,董仲颖自然多多益善,这个,这个,这个不要,剩余的一起来。
财帛动人眼,如果没有足够的武力,身边的女仆迟早就会变成别人的,在诏书上有这样的一句话,那就是允许董仲颖招募一定的私兵,保卫乡梓之地。在这个年代私兵属于灰色地带,很多家族都有各种各样的名义养着私兵。
有叫家仆的,有叫家兵的,有叫族丁的,甚至有人明晃晃的在自己养了一些人,直接叫做死士的。
士为知己者死,死士没有毛病,符合那些大儒的一贯想法。
如果董家有二十名私兵,那么他会引起盗匪的重视,这家不好惹。
如果董家有一百名私兵,那么他会引起郡守的重视,这家有一定的影响力。
如果董家有一千名私兵,那么他会引起朝廷的重视,这家究竟想要在地方上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