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邓学恺和艾米的婚事(1 / 2)

老大爷应该是个文化人,看他对书本的热爱就看得出来了。

只是不知为何,他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呢?

想到记忆中那场运动,这是害了多少人啊。

大部分的知识分子都被抓了起来,批斗的批斗,下乡的下乡,下农场的下农场。

住的是牛栏、猪栏,吃不饱穿不暖的。

有的人甚至为此失去了生命。

想到这些,乔思暗暗打量四周。

发现在他身后屋檐下垒有一个简易灶台,几块石头就是灶台,石头上面还卧着一个破锅。

锅里现在放着一个坏了一个角的八角碗,一副用了很久的筷子。

倒是没看到旁边放着有粮食的样子。

灵识一探,才知道,屋里放着几斤粗粮玉米茬子。

那东西能吃吗,乔思之前吃过,那东西吃下去割喉咙。

大爷衣服虽破,但是收拾得十分干净,身上的衣服都是打了补丁,可见生活并不容易。

乔思叹了口气,放下一张十块钱,压在那张木板上,拉着平安提着东西就走了。

老大爷闭着眼睛,等人走后,过了很久,他才睁开眼睛,当看到桌子上的十块钱后,神色一愣,抬头去看出口,那里早就已经没有人了。

他若有所思的打量着这十块钱,心想,倒是个热心肠的。

东西有点多,出了巷子口,在一个隐秘的地方,乔思避开平安直接把东西扔到空间去了。

当平安转过身时,突然就发现刚刚他娘拎着的那一大袋书不见了,连着不见的还有一个八角盒和一个泥壶子。

“娘,你东西呢?”平安睁大眼睛疑惑的看向他娘。

“哦,娘叫人帮我拿回家了,回到家就能看到了。”乔思睁着眼睛说瞎话。

平安挠挠头,眨巴眨巴眼睛,他的小脑袋里装不下太多东西。

乔思从巷子里出来,看向平安手中的那辆人力黄包车皱起了眉头。

这东西被平安摸了几下,有些地方已经露出里面金黄色的车身来。

做工看着十分精致,一看就是精品,被人看到不太好吧。

那把小木剑他拿着把玩倒是无所谓,小木剑虽然刻了纹路,做工也不错,但是它就是一个木头,而且看着还有些年头了。

平安今天这运气还算不错,她若不是有灵识在,肯定是要空手而归的。

“平安,你这个车能不能给娘收起来?”

听到他娘这么说,平安把视线看回手中的车,想了想,便把黄包车递给了乔思。

乔思接过后,马上放包里收起来,这东西看着不大,倒是能放。

在回家前,乔思去了一趟百货场商。

在去百货商场的路上,乔思看着街道上骑着自行车的人,脑中又出现强烈想买自行车的想法了。

天天要靠双腿走路,从家里去附近的供销社也要走半个多小时,一来一回一个多小时就去了,若是有辆自行车那该多方便啊。

还有鏠釖机,她虽然用手也能做,速度也快,但是她也想试试这个时代的机器。

她看到张大姐家就有一台鏠釖机,也看她用过,那速度是真的快,人还轻松。

她已经想买好久了,不行,这事回去就跟林俊辉商量,这两样都要买。

到了百货商场,乔思直接往食品专区走去。

平安的奶糖已经断粮好几天了,还有他们说麦乳精吃了对孩子好,乔思想买点给平安喝。

问了售货员,麦乳精要15块一罐,乔思要了2罐,奶糖拿了两包,还有一些饼干也拿了一些。

平安看到乔思买了这么多好吃的,嘴角的笑容就没有停过。

“娘,我的好娘,我真是太喜欢你了。”

油嘴滑舌。

乔思笑着刮了刮平安的鼻头。

她发现平安现在简直是放开了天性。

与第一次看到平安的时候相比,现在他的性格可真是大转变。

在拉着平安走出百货商场的时候,路过卖鞋的地方。

当乔思目光看到架子上摆着的那双男士深棕色牛皮短靴时,她走不动路了。

她记得,林俊辉那双牛皮靴很旧了,左边鞋有一边还裂开了一道很大的口子。

这几天他好像穿的是解放鞋,这牛皮靴可能坏了穿不了了。

乔思进了店,一问,要20块,挺贵的。

这双鞋比林俊辉现在穿的那双鞋好看多了,款式乔思也很喜欢,穿在林俊辉身上肯定更好看。

售货员说,这是纯手工做的,整个店里只有这一双了,其它码都没货了。

乔思看了看码数,正好是林俊辉的码,这也太巧了,二话没说就决定买下来了。

她拎着鞋从百货商场出来。

回到家属院的时候,已经下午3点多了。

傍晚,林俊辉还没走到家门口,平安大老远看到他爹,就嚷着冲了上去。

“爹,娘给你买了双鞋,可好看啦。”

林俊辉笑着抱起平安,听到平安的话,神色愣了一下。

随后笑着问道:“娘在家吗?”

平安点头:“在,娘在做饭。”

小主,

林俊辉拉着儿子进了院子,到院门口他就已经闻到家里饭菜的香味了。

听到声音,乔思转头看向院子里,正好看到林俊辉进来的身影。

“可以吃饭了。”乔思倚着窗台喊了一声。

林俊辉拉着平安到水龙头下去洗手,然后他又蹲下来洗了一把脸。

然后才走进厨房帮忙。

一家三口吃过饭后。

乔思把今天给他买的牛皮靴拿出来,放在林俊辉脚边。

“今天在百货商场逛的时候,正好看到,我觉得挺好看的,就买回来了,你试试合不合脚。”

林俊辉看了一眼乔思,又看一眼那双鞋,鞋是好鞋,款式确实好看,价钱应该不便宜。

他没说什么话,点头后就低头去试鞋。

穿好还站起来走了几步。

还别说,林俊辉穿上这双鞋后,气质瞬间就上来了。

乔思一直盯着林俊辉,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过后,不由暗暗点头。

对,她印象中穿上鞋子后的他就是这个样子的。酷……,帅……

“嗯,合脚,正好,不便宜吧。”

乔思笑着看向林俊辉:“嗯,是挺贵的,所以你要努力挣钱养家。”

这时候林俊辉在裤袋里掏啊掏,乔思不知道他这是在干什么,最后居然在他裤袋里掏出一叠钱来。

乔思傻眼了,她刚刚是说着玩的,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掏出钱来,看样子钱还不少。

“这是二等功的奖励,给你。”

林俊辉唇角微扬,把钱递到乔思身前。

乔思愣神过来,惊讶得瞪大了眼睛。愣愣伸手就去把他递来的钱接住。

他还用塑料袋把钱装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