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秦桧(2 / 2)

金廷使者至临安,秦桧怕被谴责,与使者改“江南”为宋,称“诏谕”为国信。

高宗不愿向金人行屈膝礼,命秦桧以宰相身份行礼接受金廷国书。

和议后金人归还河南、陕西旧地,但一些大臣认为求和非长久之计,秦桧得知后罢免了一批人。

次年金人背盟南侵,秦桧的相位却得以稳固,他还力主撤兵并诏回岳飞。

南宋撤军后,金兵接连占领各地,秦桧被封为莘国公。

绍兴十一年(1141年),秦桧欲尽收诸将兵权,在给事中范同建议下,秦桧密奏高宗对韩世忠、张俊、岳飞三人论功行赏,解除他们的兵权。

六月,秦桧被封为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进为庆国公,后因修成《徽宗实录》,迁少保并加封冀国公。

十月起,秦桧命人接连上疏弹劾岳飞,又指示张俊诬告岳飞手下张宪谋反,致使岳飞父子被逮捕入大理寺。

因岳飞常反对和议,秦桧命人诬告其“谩侮皇上”“受诏不救淮西”,于十二月将岳飞赐死狱中,岳飞之子岳云被斩杀。

次年,秦桧加封太师,进封魏国公。

绍兴十四年(1144年),秦桧贬黜或流放了从前议论、讽刺过他的李龟年、李光、解潜等人。

后又借高宗立嗣之事,罢免一批朝臣。

秦桧奏请高宗禁止传扬秦熺主持修国史,秦熺借机歌颂秦桧,并更改、焚毁涉及秦桧的诏书等。

绍兴十五年,秦桧一家皆加恩封赏,还得到高宗亲笔题写“一德格天”的匾额。

绍兴十九年,皇上命绘秦桧像并亲自做赞。

绍兴二十年(1150年)正月,秦桧上朝遇刺未中,此后出门有数十位侍卫持棍相伴。

这一年秦桧病重,高宗允许他乘轿子上朝并由其孙搀扶,且免行拜礼。

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三月,秦桧以“撰造语言,谤毁朝廷”之罪废王庶二子,将王庶升为浙东马步军副都总管以酬谢他诬告岳飞之事。

秦桧在朝中擅权专政,进言之人大多为歌颂其功德,家中子孙也皆任重职。

赵令衿因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而被汪召锡告发,并牵连到前宰相赵鼎之子赵汾,秦桧命人诬陷赵汾等人,案件牵连贤士五十余人,此后秦桧病情加重。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二十二日,秦桧去世,终年六十六岁,追赠为申王,谥号“忠献”。

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年)四月,追夺秦桧王爵,改谥号为“谬丑”。

嘉定元年(1208年)又得以恢复原封号、赠爵。

秦桧执掌相位多年,打压朝中主战派、构陷忠良、暗增民税,被史学家认定为奸臣。

《宋史》将秦桧列入《奸臣传》,评价秦桧“自其独相,至死之日,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

南宋、明清时期的小说戏曲中秦桧也多以奸臣的形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