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大名鼎鼎(2 / 2)

嬴政也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听了嬴峰的话后,他注意到了扶苏的变化,微微一笑,这个小家伙,总算没有让我失望。

不过,最让他重视的,还是嬴风,因为他是一个很全面的人。

他心中盘算着,是不是该趁着这个机会,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嬴风的话,虽然是对着扶苏说的,但是蒙恬等人却是听得清清楚楚。

赢丽曼感觉自己像是被打开了一扇全新的大门,彻底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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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双臂垂在肩头,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

他从小就看遍了所有的兵法,研究了很多战场上的情况,但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战斗方式。

不得不说,嬴风老板的这套坑爹的改革方法,还真是厉害。

不过,最吃惊的莫过于蒙田了,因为他知道,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战术,才是最可怕的。

他带兵打了这么多年,经历了无数的战斗,他在六国的时候就已经成名,但是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厉害的对手。

“百战候果然名不虚传,真是让我大吃一惊。”

此时,就连号称死神的蒙恬也忍不住赞叹道。

走在最前面。

众人循声望去,却见一人骑着一匹骏马,手持一根两米多长的黑色长棍,所向披靡,所向披靡。

这人,赫然乃是陇且。

“杀!”

他大喝一声。

一声大喝,震得周围的将士们脑袋嗡嗡作响,几乎要被震破。

玄铁棍子横扫而过,就算是两米多高的战马,也无法抵挡。

嗤!

他在发抖。

一名匈奴兵直接被劈成了两半,倒在了地上,浑身是血,一脸的战意,此时的他就像是一尊战神。

一炷香时间过去,真空区变成了一片空旷之地,再也没有人敢靠近。

一腔热血。”

“你是没看到他和项羽交手的样子,这让我想起了下襄城一战。”

蒙毅喃喃自语。

“看得我都有些热血沸腾,恨不能也去战斗。”

章邯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老猛,要不咱们比一比,看谁杀人多?”

“我也是这么想的。”

蒙淡然一笑。

下一刻,城门打开,两个人各自带着一支一千人的骑兵冲了出来。

在这两股力量的冲击下,匈奴一方完全被压制。

蒙毅的打法让所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他的双手各持一柄匕首,每一次旋转,都会带走一人的性命。

嬴风一脸懵逼,“妈的,老蒙怎么这么狡猾,专门针对下面的人。”

不要杀他。

两把匕首在空中飞舞,速度极快,每一次挥舞,都会有一种诡异的感觉。

正所谓,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他使用的武器。

像龙且这样的人,更喜欢使用长枪,也更擅长使用玄铁,攻击方式也是大开大合。

“这小子,刚入伍的时候可没这个样子。”

这一次,蒙恬也是目瞪口呆。

他太了解自己的这个弟弟了,他不是一个绅士,也不是一个会在背后捅刀子的人。

嬴政的脸色变得很是怪异,他狠狠地瞪了嬴峰一眼。

“真看不出来,老章那小子身手还挺好的,都是隐藏的好手。

嬴风抬头一看,只见章邯右手持着一把唐刀,脚下一点,整个人腾空而起,足足有三尺高,然后借着这股力量,对着地面狠狠一斩。

那名被他盯上的匈奴将领吓了一跳,连忙举刀格挡。

可是,它又如何能和经过千锤百炼的唐刀抗衡呢?啪!

咔嚓一声。

他的脑袋,直接被斩了下来,鲜血喷涌而出。

他的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铠甲,上面沾满了血迹,他伸出舌头,舔了舔红唇,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嗜血的气息。

老王,这样的战斗方式,不太适合我们。

“呵呵,我们两个在后面指手画脚,有什么不好的?嬴锋远远的看了一眼,一把抱住了嬴政的肩膀,由衷的感慨了一句。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压下心中的激动,提醒自己这是在玩命。

蒙恬神色有些复杂,忍不住看向嬴风,现在大秦发生如此大的变故,也是因为这个人。

他时而意气风发,指点江山,宛若王侯可时而又极为惜命,贪生怕死。

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嬴风当然不知,蒙恬对他的印象,是无法磨灭的。

他又看了一眼长城外。

这根本算不上是一场战争,而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前后不过大半个时辰,就已经差不多完成。

生命之气。

“这一场战争,我们大秦损失不到三千人。”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一片狼藉,公子扶苏的声音都有些不敢相信,一场涉及到五十万大军的大战,自己一方只损失了不到三千人。

这是一个传说。

一万人。

春秋战国时代,六国统一,动辄就是死伤惨重,如果再加上百万大军,那就是一场屠杀了。

“开什么玩笑,要是超越了,那就丢人了。

嬴风叹了口气。

死了。

眼看着大秦儿郎在边境战死,如何不让人心疼,但战争之中,如何能够为死去的将士,获得最多的抚恤呢?这是一个足以让绝大多数人喜极而泣的数字。

“如果是以前的战斗,至少会有三万多人死去。”

蒙恬摇摇头,苦笑道。

以前他也曾说过,自己用兵如神,必定会名留青史。

从认识赢枫开始,他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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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谋略,还是谋略,又或者是眼光,他都远远不如王冲。

“你这小子,真是自讨苦吃。”

看到蒙恬那失落的眼神,嬴政在他耳边轻声道。

这一战,他们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而且这里是大秦的地盘,他们要是为此付出代价,那他们也没有脸见人了。

“父皇……”

一旁的女孩赢丽曼眼珠子一转,小声的叫了一声。

“不准。”

嬴风伏天断然拒绝。

嬴政喝道。

小女孩伸着小舌头,小跑着来到嬴风面前。

虽然被宠坏了,但她也知道,自己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求花。

“既然如此,那就趁这个机会,出兵北上,将他们全部杀光!”

“战鼓齐鸣!

“起!”

杨奇大喝一声。

忽然,蒙恬站直了身体,冷冷地说道,就像是一把长矛,要洞穿这个世界。

此言一出,整个战场的气氛都变得火热起来。

咻!

战鼓敲响。

这一声大喝,震得天地都在颤抖。

所有的士兵都陷入了疯狂之中,转眼间,战斗便结束了。

“杀!”

他大喝一声。

每个人都是嗷嗷直叫,恨不能少长出一双手来。

他们都知道,这是一笔巨款,足以让所有人为之疯狂。

他们也知道,这一场战争对大秦的重要性。

“传淮阴侯,率十万大军,冲锋陷阵。”

“百战候率十万大军,横扫整个战场,凡是遇到匈奴者,一律斩尽杀绝!”

“此战有功者,赏纹银一百两!”

“超过轮胎高者,不用通报,就地格杀。

大秦出兵了!

五十万大军,浩浩荡荡,浩浩荡荡,连绵不绝。

急切。

看到这一幕,嬴风也是热血沸腾,只需要半年的时间,他就能征服匈奴。

这样的事情,谁能做得到?老秦,天下无敌!

“老弟,该出发了,这一战,终于要开始了。”

嬴政一把搂住了嬴锋的肩膀,两人相视一笑。

行军的时候,主将会被护在中央,坐在特制的马车上。

史书上说,真正的猛将,能在千军万马中斩杀敌军将领,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没有见识过这支军队的人,很难想象这支军队的规模有多大。

更别说是冲着他们来了。

很快,两人便登上了马车,在士兵的护送下,朝着草原进发。

整辆战车都是百炼精钢所铸,坚硬无比。

就算是被无数箭矢射中,也不会有任何损伤。

“想不到有一天,本座也能乘坐这辆战车,听说是为始皇特制的。”

抬起头来,看着那无边无际的大军,嬴峰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感慨。

嬴政坐在正中,小女孩站在他的身边,嬴风坐在他的对面。

冰冷。

蒙毅、章邯一左一右,蒙恬骑在马上,倒也不用太过担心,毕竟有这么多士兵保护,万一出了什么事,那就真的是死路一条了。

韩信带着一支十万人的军队冲在最前面,他们都是身披重甲,身经百战的战士,说白了,他们就是坦克。

即使是最具穿透力的箭矢,也只能让匈奴士兵受伤。

“九八七”

龙尘冷冷地道。

两翼各有五万骑,均配有秦弩,随时待命。

每根弩矢上都淬了毒,只要被射中,必死无疑。

而在最中央,则是步兵,在战场上,杀伤力惊人。

在古代,有一句话叫做“千人之国”

一辆战车,由三个坦克兵和七十二个步兵组成。

交战之时,三人站在车中,一人在中间赶车,其余两人持刀对敌,步兵跟在车后。

而且还分成了三个方位,攻守兼备,让嬴风大开眼界。

他听说过,军队中有各种各样的阵法,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三才阵”

八个方位,组成了一个八卦大阵。

出自鬼谷一脉孙膑之手。

战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只是一个人的话,那就是一片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