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号院的产权关系非常乱,明面上归四家工厂共有,但具体分好多种情况。
首先是六十年代中时,有一阵上面号召公房买断。有几户老工人和干部家庭响应号召做表率,花了点钱换成了个人房本。
除了个人产权的房子外,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房子是单位分配房。使用权落归个人,产权在集体。
一些年下来私人根据自家需求换房的不少,部分住户已经变成了四家单位以外的人,比如曲卓从梁静手里接的那间。
其余的房屋是四家单位的灵活用房。部分外租,部分临时安置,还有一部分是单身职工宿舍。
眼下七号院的产权已经过给了“外事办”,原住户的安置问题就提上了日程。
至于如何安置,说法就多了。
租户、临时安置和单身职工好说。租户给点补偿打发走,自己找地儿另租房子去。
临时安置和单身职工,也象征性的多少补偿一点,再换个地方安置。
至于补偿的钱,部分四家单位出,部分是从所有私接电线的住户手里罚。
着火的虽然是中院,但电线都是从后院几家引出去的。前院也别抱屈,他们用的线是从中院接的。电线超载引发火灾,全都有责任。
所以,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跑,一家罚款一百块。
不服?
没钱?
那就公事公办,交给派出所依法追责。蹲笆篱子的时候别后悔就行……
至于没私接电线的自有房和分配房住户,就是明天要开会的那帮人,有两个选择。
一个是四家单位的安置楼起来后,会腾出部分南北城的现有住房。
到时候大家自己选,想要北城的房子,可以一比一的换。要是选南城的,可以挑稍大一些的。
另一个选择是换楼房,或者是补钱换楼房。
之所以有两个说法,是因为安置楼分两种。
一种是共用厨房共用厕所和水房的筒子楼。一种是独立厨卫的高级楼。
要筒子楼的话,直接换就行。一间房换一间房,公产房换过去还是公产房,私产房换过去还是私产房。
正房换好位置,偏房和倒座房换边角、冷山和临近厨房、厕所的位置。
至于独立厨卫的楼房,就得补钱了。
具体补多少,要看各家选几室的房子,多大的面积。
可选的范围不多,都是东西冷山和顶楼。毕竟夹在中间的好位置和好楼层……呵~是吧?
曲卓从街道值班的嘴里问明白情况,直接pass了安置楼。
这年头的破楼都是预制板搭的,不隔音不防水质量贼次,傻子才要呢。
真想住楼房,过些年挑个好地段买几间商品房呗。
懒得因为这点破事还去开个会,直接留了个条子。
写明要准备搬楼的那些家腾出来的民房。私有房优先,越大越好,可以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