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陈秀秀已经在她能力许可范围之内,尽力对伤亡地兄弟,做到了最妥善的安排。
可结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
那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实在是跟过去家庭的组成有关。
旧社会的天宝镇,基本都是大家庭。
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特别多见。
只要家里的老人,有一个还在呢,甭管是高祖父还是祖父,或者高祖母还是祖母,但凡有一个在,那就不分家。
大家伙在一块过。
你想想,这一大家子人,如果孩子生的多的人家,那还不得有个五六十口子人呀。
这么老多人,其中一个孩子没了。
虽然说陈秀秀派人给他们送来钱粮了,可过去大家庭里,只要一天没分家,就代表着每个家庭成员在外头得到的钱财,都是公用的。
分到每一个人身上,又能有多少。
甚至于有的人家,嫌弃当了胡子的孩子丢人,这孩子一死,恨不得立刻就把孩子从家里除名了。
得的钱,别说妻儿得不着,就是这孩子的亲爹亲娘,都未见得能得着,最后还说不定到底用到谁身上去呢。
后头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陈秀秀再发这个钱粮的时候,就特意言明,这些钱粮,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许私自挪用。
即如果父母妻儿仍在,那么这笔钱粮,由死者的父母妻儿,按人头平均分配。
别的人,谁敢伸爪子恶意占有,陈秀秀她们没发现也就罢了,一经发现,谁伸的爪子,那就剁了谁的,绝不姑息。
条令一经发布,倒是很是杜绝了一些钱粮被挪用的情况。
可人的贪婪,到了一定程度,根本就不是条令能阻止得了的。
不能明着占有这笔钱粮,那就想法子坑蒙拐骗。
不说这笔钱粮,只有死者的父母妻儿可以拥有么。
好么,家里的老祖父病了,没钱看病,你们有钱,拿是不拿?
家里的侄子要结婚,没钱过彩礼,作为亲婶子,借是不借?
娘家妈穷得吃不上饭了,要你点粮食,给是不给?
······
反正要钱的借口,只有你想不到的,就没有人家做不到的。
更可气的,还有那死者的妻子,拿到钱粮以后,把公婆和孩子一扔,自己带着钱粮改嫁他人的。
反正这笔钱,很难用到它该去的地方。
一来二去,陈秀秀颁布的条令,几乎形同虚设一般。
只能说,有的时候,亲情是羁绊,也是枷锁。
陈秀秀山寨里的人,看着不公,想去管,可清官难断家务事。
有的时候这边替死者的爹娘妻子儿女撑腰了,那边很可能他们这些人,又被家里其他人一劝导,得,反水了。
反倒说上是陈秀秀她们给挑唆的家宅不宁。
你替她撑腰,她反咬你一口,这让人上哪儿说理去。
因此上,一来二去的,陈秀秀有的时候,也感觉到心累,钱粮给到位以后,不是有人专门来求他们撑腰,基本就不掺和怎么分钱粮的事情。
费力不讨好,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没法子个个都管。
山寨里的兄弟们看到那些死去的兄弟的身后事,也都一个个的感同身受。
甚至于有的人,直接留下遗嘱,如果自己死了,钱粮都不要了,就拿应该给自己家的这笔钱,多买点枪支弹药打鬼子得了,省得到时候为了争这些钱,人脑子打出狗脑子,闹得家宅不宁的。
但陈秀秀指定不能这么干就是了。
兄弟们跟随她一场不容易。
自己不能把他们都个个安全地带回来,已经够愧疚不安的了。
有了伤亡情况,再不给他们的家属安置好了,于心何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