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变法改革纲要·政治(1 / 2)

接下来两个多时辰里,陈琦从政治,经济,军事,司法,文化,教育六个方面,阐述了他的变法改革意见,深入浅出的为众人构架了一幅全新的政治蓝图。

陈琦的政治构架,是在参考前世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和明朝的内阁制的情况下,结合中元帝国的实际情况,为中元帝国量身定制了一套符合中元帝国未来发展的政治体制。

在朝政方面,陈琦将中元帝国原本的内阁,双相,六部九卿制,进行了改制。

陈琦一方面将原本就被边缘化的内阁彻底变成了荣誉机构,不再赋予其实际权利。只是在皇帝和朝臣们对行政有了疑问以后,内阁老臣们给予一定的指导意见即可。

有点类似于陈琦前世漂亮过的政治咨询公司。

另一方面,陈琦对双相的权利进行了明确化,固相化,不再赋予双相自由裁量权和自主决定权。将最终决策收归到了天子手中,客观上弱化了相权对皇权的干预和制约,加强了中央集权。

而在六部九卿的安排上,陈琦本着“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原则,根据具体职能的不同,和具体技能需求的不同,进行了彻底的分权分治。

就像陈琦之前提到的,针对功勋之臣,功勋之后,烈士和烈士遗孤的封赏和安置工作,是需要兵部,吏部,户部,礼部和御史台等数个衙门联合办差,才能将工作完美完成。

在变法改革之前的六部九卿体制下,这件工作几乎是不可能顺利完成的。不说别的,就联合办差这一条,那些衙门,那些官员就做不到,互相的推诿,扯皮,就够将这些事儿闹个一团糟的。

所以,陈琦在改革纲要中就特别强调了,像这类明确需要多方联合办差,才能完成的工作。朝廷可以考虑抽调各个衙门中的骨干,组成一个新的部门,由这个新的部门,全权负责该项工作。

如此一来,官员们就没有了互相推诿,扯皮的借口了,这些工作就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干好了是理所应当,干砸了就是能力不足,活该被罚。

当然,朝廷对于这些被临时抽调组成部门的官员,要有足够宽容心,允许他们犯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

当他们的工作有了实际进展后,朝廷也理应不吝赏赐。

因此,陈琦在变法改革纲要中,特意说明了,针对功勋之臣,功勋之后,烈士和烈士遗孤的封赏和安置工作;朝廷可以考虑调集兵部,吏部,户部,礼部和御史台等衙门的官吏,在中枢之下建立荣军部,专门用以处理功勋之臣,功勋之后,烈士和烈士遗孤的封赏和安置工作。

根据陈琦的预计,变法改革之后,朝廷中枢及下属部门的官员数量并不会有大数量的减少,只是将那些德不配位,能不配位的庸官,懒官,赶出了朝堂,接纳更多德才兼备的文士,入仕为官。

朝廷在官员薪俸方面的支出,并没有减少太多;但是施政效率却有了质的提升。原本人浮于事,混吃等死的局面会被彻底打破。新入仕的文士会像一条饥饿的鲶鱼般,彻底将朝堂这池子死水激活。

在朝堂之外,陈琦主张中枢要最大程度的加大对地方的领导和管辖,尽可能的增强地方和中枢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