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悉坐在甲板上钓鱼,看着上下一色的蔚蓝水天,听着海鸥发出的鸣叫,这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大海。大学毕业后,他就加入了船运公司,成了一名海员,在苍茫的大海上奔波了五年。
出海的日子,他每天看到的便是各种颜色各种形态的大海。此刻的水天,说明风平浪静,是最适合航行的日子。
“狗屎!这该死的鬼天气!”显然有人不认同他的观点。
闵悉循声扭头,一个红头发红胡子的红脸汉子骂骂咧咧地从甲板下走了上来,嘴里说的是葡萄牙语。闵悉自从做了海员,经年累月待在船上,为了打发无聊时光,他学了很多门外语,为的是在各国港口下船的时候可以跟当地人打交道。
得益于语言天赋,虽然除了英语都不算精通,但德西葡法俄等的日常交流还是可以做到的,故而能听懂大汉的话。
红脸汉子一身复古装扮破破烂烂,邋遢不堪,背上有着明显的白色汗渍,离着闵悉还有好几米的距离,他就闻到了一股难以形容的馊臭味,白人体味本来就重,加之许久不洗澡,又被汗水浸泡,完全就是腌入味了。闵悉连忙屏住呼吸,把脸扭向大海,这才悄悄地吸了一口气。
这就是他宁愿在甲板上晒太阳也不愿意去下面船舱待着的缘故,一个不洗澡的白人尚且如此,一群不洗澡的白人那简直就是地狱。
他现在并不是在自己公司的万吨大货轮上,而是在一艘十六世纪最常见的盖伦船上。盖伦船是西班牙发明的大帆船,西班牙正是凭借它制霸海洋,后来欧洲各国都采用了盖伦船,是大航海时代的主力船。
这艘叫做鲨鱼号的帆船并不是西班牙的,而是葡萄牙的。
鲨鱼号从葡萄牙在亚洲的殖民地马六甲海峡出发,途经南印度洋,准备绕过好望角到大西洋,再返回葡萄牙。为啥不走红海过苏伊士运河?因为苏伊士运河还没挖呢。
他们在南印度洋上遇到了抓着舢板在海上漂流的闵悉和同伴,把他俩救上了船。
海是闵悉熟悉的那片海,但也不是他熟悉的那片海,而是比他熟悉的年代提前了几百年。
是的,闵悉穿越了!
在此之前,他们的大货轮装满了从俄罗斯运载而来的小麦和大豆,刚从红海出来,就在印度洋上遭遇了穷追不舍的索马里海盗。他在甲板上布置防盗器材的时候,突然刮来了一阵极其诡异的妖风,竟带动了防护装置,将他拖入了大海中,这个高度落水,直接把他给拍晕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大货轮已经不见了,自己正趴在一块舢板上,舢板的另一头是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他的衣着打扮十分怪异,竟然穿着古装,虽然这年头复古风流行,但为了爱好留长发的却很少见,这人就留着长发。
很快,就有海量陌生记忆涌入他的脑海,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接受这个事实,原来他已经穿越时空,来到了明朝。
他此刻的身份是一个叫做闵九的水手,应天府人氏,是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从小混迹于市井,学了不少谋生本领。这次受雇于京城最大商号云祥,作为水手跟随云祥的商船出海下西洋经商。
结果船队遭遇飓风,他所乘的船只被海浪倾覆,他被海浪拍晕,被同船的雇主云祥商号少东家云霁所救,也就是舢板另一头的男人。
云霁是第一次出海,结果就遇到了海难,还受了伤,该说点儿实在是太背了。
他们希望能得到船队的救援,然而飓风把船队冲散了,根本不见踪影,他俩漂泊了数天,靠着雨水和打捞到的食物维持着,就在两人都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他们遇到了这艘葡萄牙商船。
红胡子已经走到闵悉身边了,闵悉想躲也躲不开了,一只蒲扇大的手拍在他肩上:“嘿,伙计,你感觉怎么样?”
闵悉的小身板一震,苦笑一下:“比昨天好多了。”幸而他懂葡语,虽然古语和现代语会有差别,好在口语没有书面语那么显着,勉强能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