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他们就跟兰登书屋的人在家里见了面,除了一个副总编,还来了三个不同年纪和背景的编辑,对文稿进行内容评估。
雷朋早就准备好了两台笔记本电脑,一个台式电脑,方便他们各自阅读。
在没有签约之前,文稿不会随意泄露。
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而是关系到十几部电影版权的文档。
这么长的文档,一天当然看不完,第二天,副总编没有来,三個编辑继续审稿。
审稿第二天,就有一个编辑看完了文稿,剩下两个第三天看完。
但是他们没有直接跟雷朋他们沟通,而是回去进行意见统一后,才会进行谈判。
周四,还是在家里,双方进行了初步交涉,雷朋对小说的收益其实并不是很在乎,对百分之十的版权金还算满意。
兰登书屋对这本视角另类,却又涉及到各种不同类型案件的小说也很看好。
双方都没有计较太多,就谈下了一个阶梯式的条款。
三部曲的第一部,版税百分之十,如果销量超过五十万本,版税百分之十二,一百万本,百分之十三,最高百分之十五。
与此同时,小说的定价不能太高,按照北美的普遍价格,上下浮动不能超过百分之十。
如果第一部的销量超过二十万本,就开始筹备第二部上市,但是第三部必须要控制在最少一年后出版。
这是要给前两部预留足够的发酵时间,匆匆忙忙上市,定价太高,都会影响销售。
三个编辑的竞争,以一个叫克莱尔的三十五岁白人女性胜利告终,她也是最看好这个系列的编辑。
在谈判之余,她也跟雷朋讨论了后续的设定和内容,对雷朋天马行空的思维非常欣赏。
在确定下来她作为主编辑之后,她也没有顾忌地开始拉关系,并且很快跟雷珊成为了好朋友。
雷朋对此乐见其成,只要他的发展顺利,他以后能让姐姐赚到更多的钱。
合同签下来之后,雷朋没有等排版好,只是留下了十几幅素描调色插图,就赶回去上学。
画像中,有十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场景,其中一张封面备选,只有人头像。
唐是他的形象,亚瑟是郭坦森的形象,水晶是刘茜茜的形象,杰西卡是杰西卡阿尔巴的形象,而多米尼克是装X范的形象。
而黑人克里斯,还有杰森与契科夫,形象就比较模糊。
不是雷朋没有人物形象,而是担心未来的选角问题,所以除了几个主角,配角都是可以随便换的。
看到这些插图,克莱尔视若珍宝,立即决定一定要排版进去。
大伯要在洛杉矶住一段时间,雷朋一个人回国。
回国的飞机上,他忍不住有些得意。
现在他一下子占了那么多坑,好莱坞电影公司要是有天眼,肯定要骂娘了。
速度与激情这个系列,肯定不可能再出现了。
不过,他还没有想好,这个系列怎么拍。
是每部都当导演,当主角,还是偶尔歇歇。
这一个系列,真的拍下来,够他拍一辈子了。
回到魔都,雷朋收拾了秋冬的衣服,装了两大箱,塞进了汽车。
不过,衣服只占了很小的一片位置,大部分空间被他的吉他,古琴,还有各种画具,画布给占据了。
之前他习惯低调,生怕别人知道他有钱,有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