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道人影窸窸窣窣的从溪流那边跑了过来。
17的目光一冷,两人的服装虽然和瓦可的手下差不多,都属于迷彩作战服,但手臂上的花纹条还是有些许差别,是苏查德那边的人。
探子。
17放下眼镜蛇,抽出手枪。
“啪啪”
嘭
两人眉心中弹,脑海炸开一个小洞倒在地上,两人到死都不知道哪里冒出个老六偷袭他们。
17起身朝尸体走过去。
其中一个身形和他差不多,有一米七五左右。
没有犹豫,伸手就在对方身上扒拉,扒拉完之后,还将对方的水壶给拿上,走了两步又返回去,将另一个人的衣服也脱了下来。
17拿着衣服闻了闻,两套衣服都有股浓郁的烟味。
拿上蛇,拎着衣服就朝溪流那边走去。
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将眼镜王蛇开膛破肚,蛇身太长了,有三四米,17没有全要,从中间切了一米左右,其他的扔进了溪流中。
挖坑,生火,架好木架。
17拎着衣服跳进了溪流中。
采集了一些树叶,包裹在两套衣服中,在溪流中用力揉搓,完事之后再用大量的泥沙反复洗了两遍。
之所以要洗,是因为衣服上有着浓郁的人体汗臭味和烟味,在丛林中极为容易吸引野兽和蚊虫的注意,利用树叶的天然味道掩盖,能让他更好的隐藏在丛林中。
将衣服挂在火堆边上,抓着一把树叶揉搓,让整套衣服散发着树叶的味道。
村庄中。
吃过简单的早饭之后,丹塞重整了队伍,召集了几个手下一起开会,商量待会的攻打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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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前方有两个村子,先打最近的,打下来之后,他们肯定会逃亡去另一个村子。”
“待会先分出一部分人,绕路去两个村子中间,埋伏好,只要对方逃那边,到时候给他们一锅端了!”
丹塞在地图上指着中间一块山林,一脸严肃的说道:“必须要早点拿下,将军得到情报,苏查德那个狗东西找了外援,大约十个小时就会到达战场。”
他的话音刚落,边上一个壮汉嗡嗡的开口:“丹塞长官,那我们将军没有找外援么?”
“找了,而且比苏查德那狗东西找的更厉害。”
“不过他们出发的晚,可能需要晚上才能到,所以我们还有十个小时的时间去抢夺村庄,然后守住就好。”
丹塞点了根烟,脸上露出一股狞笑。
“杀光那群狗杂种。”
“哈哈,对,抢了他们的地盘,抢他们的女人。”
一群手下兴奋的大吼大叫,好像打仗不用死人一样。
不过这里是金三角,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他们的战争连伤员都没有,只要不能站起来继续开枪,就算你还能抢救,队友也会给你一枪,送你去见阎王,美其名曰帮助队友减轻伤痛。
“走,去整合队伍,直接出发。”
“走。”
一群人走出木屋在外面大喊大叫起来,集合,出发。
半个小时不到,一辆辆运兵车装满了武装人员,朝着下一个村庄出发。
溪流边,17啃完蛇肉,拿出匕首将不适合他穿的那套衣服割成布条,一寸寸的缠绕在抢来的狙击枪上面。
今天会有黑色骷髅的佣兵小队过来,虽然没有和对方交过手,但职业佣兵和苏查德那些半吊子武装人员不同,拥有极强的战斗敏锐和意识。
特别是黑色骷髅这个组织中,以佣兵为主,小队中的狙击手绝对不弱,面对这种精英,17不会也不想露出一丝破绽。
将整把狙击枪缠绕上迷彩,这样他躲在灌木丛中将会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忙完这一切,17抬起头朝着远处看了一眼,微弱的枪声和爆炸声从那边传来,丹塞已经在那边开干了。
摸了摸挂在一边的衣服,虽然还湿润,但已经不再滴水了。
脱掉运动裤,穿上迷彩裤,套上迷彩衣服,背上狙击枪朝着山林中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