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天,风光好,红花绿草轻轻扰。
笑语盈,心情妙,碧水蓝天共欢闹。
李焕仙,如今心情非常好。不,不是非常好,而是好到不得了!本以为自己被楚天行一通暴揍,内脏溶解,身体开裂,气血尽失,必死无疑。
哪知道自己迷迷糊糊的醒来后,不光没死,就连当年在杀神谷中遗失的命源之力也莫名其妙的被补了回来。身体不光好了,就连曾经的小白脸都变回来了。
这下去北海,就不要解释什么了。自己啥事没有,还似当年一样的潇洒!
“我就说,人不能一直倒霉!否极泰来这种事,早晚会落在我头上。”
身着胡人的布衣,李焕仙乐呵呵的从穴居族的地底窑屋中走到地面。由于心情大好,李焕仙从地下出来的时候,极为不要脸的施展魅力,对着那些常年生活在地底的胡人女子不停的微笑点头。在配上那对笑起来弯弯的桃花眼,搞得穴居族六十七岁的老太太们都有些脸红。
“想不到,这大漠中也有这等景色!”
闲来无聊,李焕仙漫步而出,只见穴居族洞外,白天森森小径,葱松翠林绵亘与戈壁山势重叠在一起,甚是雄伟。如此壮丽景致,再配以绝佳的心情,李焕仙不由得感叹一番,人生真他妈的美好!
“无名,来!刚烤好的羊腿,快来尝尝!”
穴居族的老族长与一众年轻的族人正在室外篝火烤肉,一见李焕仙穿上他们的衣物还挺像样子的,不由得热情的招呼他一起吃肉。
嗯,李焕仙这孙子又用了假名。这次更离谱,直接叫‘无名’,李无名。没办法,既然没死成,那身份还是能藏就藏着吧。
毕竟当年在北海时,他也没少杀胡人。一杆长枪挑了不少辽国将领,万一把‘李焕仙’这三个字露出去,谁知道这穴居族还会不会在跟自己客气?
既然没死,为何李焕仙不赶紧去北海?唉!大漠太大了,这孙子不认识路!万一由着性子走丢了,不晓得还要拖延多久。好在穴居族这次要给北海的陈老头送‘沙虫之血’,李焕仙听闻后,当场乐不可支,扬言只要带着他一起去送货,那穴居族所有的脏活累活他都愿意干!
不过人家穴居族虽然生活在地底,却没有野蛮人的性子,反而极为文明好客。不光不让李焕仙干活,反而将他奉为上宾。
至于原因?还不是这小子有几分胡人血统,再加上能说会道口吐莲花,让这些穴居族们倍感亲近嘛!
不过,也有可能,是穴居族们想知道,为何李焕仙会出现在沙虫的肚子里!
“香!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好吃的羊肉!”
坐在篝火旁,接过老族长递来的羊肉,李焕仙不顾肉食烫嘴,急不可耐的咬上一口,顿时满嘴流油。
“慢点吃,不够还有。咱们生活在大漠,虽有绿洲,可蔬菜却是吃不到。但肉食,管饱。”
老族长笑了笑,递给李焕仙一坛酒水后,试探道:“无名,看你面相,的确有几分自家模样。可你在汉族中原生活许久,为何会出现在大漠……沙虫的胎心之中呢?”
不光老族长想知道,在场烤肉的大量族人都想知道。李焕仙咂了咂嘴,七分真三分假的解释道:“不瞒族长,我从金国黄泉镇那边偷渡过来,本想去北海的。哪知小心翼翼的过了流沙地,结果又遇到了黑沙暴。最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眼前一黑,再睁开的时候,就已经在您面前了。”
李焕仙也想知道啊!他只知道自己最后做的一件事,就是宰了楚天行。可之后发生的,他啥都不知道。只是依稀间做了个梦,梦到自己坐在一叶孤舟上,不停的荡啊荡啊的,四周都是血红色,好像是在传说中的血海中飘荡。
“嗯……也是奇遇啊!”
老族长点了点头,他也认为李焕仙自己能解释清楚。毕竟沙虫那玩意进食,都是花瓣嘴一张,管你什么猪马牛羊,还是土块石沙,总之遇到啥吞啥,囫囵吞枣,啥都能消化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