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因恶受祸 因善得福(2 / 2)

上一个租户,是晚上受不了不明小孩的哭声才离开的。

他听了也觉得很害怕,特别是到了晚上,听到小孩哭声时他更害怕,妻子也是不敢住这里。他找住在二楼的房东,可房东却说晚上从未听见过。

我到他门市看了一下:

这个房子原址,是所医院的后院,以前埋过一些死婴或引流产下来的孩子。

他的生辰本身聚阴,这个地方他是不能呆的,更况且窗帘店人员流动也不大,是不能聚阳气的。

房东否认这件事,并说他多思迷信,并恶言相加,不租拉倒不要乱说。

他很生气,也不想再在这里做生意,宁可损失些房租也愿意。因为他妻子觉得很害怕,也不用我化解,坚决搬走,我也赞成他搬走。

因为即使房间化解一下,他在此做生意也不行,更况且心理上难以化解。所以,租房也要多打听一下,避免这种晦事发生,因为大多数人的生辰是压不住此阴凶的。

编辑于2015-10-16 09:56

他按约来到我工作室,手臂上缠着绷带,固定着夹板,脸上还有血痂,坐定后给我说了这么一件事:

他是一出租车司机,一个月前,在车上有乘客忘了带包就急匆匆走了,他打开包后发现里面有一万五千元现金和几件男式内衣,还有一高档相机,他觉得自己太幸运了,就毫不犹豫地占为己有。

两三天过去了,也没发现有人去公司找,他更高兴了,光相机得有近万元。

事情过去有一周时间,他早上出车时,撞伤了一赶早市的瓜农,自己也受伤了,整个事件算下来,共折损近十万元,去除保险公司理赔的那些,自己花去四万多。

现在他有伤在身不能出车,车也损坏了需维修,他觉得自己太倒霉了。

同时,他也觉得不该私吞乘客的钱财,现在他也很后悔,因为当时乘客是在医院门口下的车,这钱或许是治病救命的钱。

听完他叙述,我告诉他:

人无故得千金,必有非常之祸,不义之财不可得。

他也很后悔自己的行为,我看了他面相、生辰后告诉他:

以后要多行善事,否则一年内还会有凶事发生。

他得此教训后深有体会,再三表示以后一定会多积德行善。

看他真诚悔过,我为他测了凶日,希望他自己注意,能把伤害降到最低,随天缘能躲过一灾。

人都有犯错的时候,贪欲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抵御的。

他经常把乘客落下的东西占为己有,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道德和良心让他寝食难安。

古语讲:宁可种花分天下,不可栽刺害别人。在法律之外,还有一种更狠、更公平的东西叫因果。

希望他身体尽快好起来,心也善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