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于和拔剑(1 / 2)

降神 老实人12 2810 字 1个月前

白鑫虎此时落入了下风。

他战意如虎,毫不犹豫的继续挥刀。

甚至他丝毫不觉得没人下场帮他是不对的。

因为他老了,太老了,心中仍然是武林中旧时的规矩。

在一对一的战斗中,除非有人开口,不然别人不好插手。

过去常有的例子。

两人开打,中间一个人加入进去。

打完就有话说了。

我要你帮了吗?你帮我是不是在说我打不过人家?

另一位也冤枉,我帮忙还帮错了?

所以过往的规矩,两个人动手,除非一方确定的喊话要帮忙,不然是没得人去插这个手的。

最怕帮了还落埋怨。

贱不贱啊。

都是江湖中人,往往都有脾气,一个不好就可能动刀动剑。

与其如此,出了力也不落好,倒不如定好了江湖规矩。

正如此时此刻。

白鑫虎明明落入了下风。

但他不开口,没一个人上前伸手。

甚至他们可能听到白鑫虎的求助,也会充耳不闻,当听不到,就等着白鑫虎去死。

和白鑫虎不一样。

这些神将,大多数都是在外边跑的。

脑子不灵的都死了。

能活下来,活得好,活到现在的,哪一个不是七拐八拐的心眼子。

哪一个不是聪明的一批的大聪明。

他们当然不想头上顶一尊大神。

如果是圣女那当然无所谓。

第一圣女的实力真的很强。

强到能镇压一切。

没有哪个脑子不好的想去挑战圣女的地位。

第二圣女已经不是真正的人类了,也不喜欢管理人间的俗务。

所以他们不用担心和圣女去争权夺利。

三来圣女哪怕是妖,也是那么的漂亮。

神将中虽有女性,但仍然是男子为主。

一群男子,早早就臣服在了圣女的脚下。

和外面那些女子相比,圣女的美丽是超越时代的。

看了圣女,再瞧外面的女人,哪哪都不顺眼了。

都是土鸡土妹。

哪怕目前最流行的大波浪,高开旗袍,也不过尔尔。

尤其是缠小脚引发的后遗症。

长时间缠小脚,会让人小腿,变短。

整个人往那一站,和小土鸡似的。

哪像圣女。

光腿就占了全身的三分之二。

这大长腿,迷死人。

诸多神将,看到了圣女的大长腿,就已经不把天下女人当回事了。

全是小土鸡。

所以神将愿意臣服圣女。

可惜他们不想要白鑫虎。

唰。

白鑫虎终于劈出了令自己十分满意的一刀。

这一刀,刀气迸发,甚至伤到了一个清溪剑派的弟子。

岳雨连忙道:“往后退,不要影响掌门发挥。”

于和出手。

很多清溪剑派的弟子,自不量力的想要凑前观看。

这些人也不动脑子想想,他们是什么修为,什么实力,有什么资格凑前观战,就算让他们贴到眼跟前,也是没用的。

看了也跟什么没看一样。

就像一个刚刚学会素描的人,你让他当面看一位大师画一幅油画,他该看不懂还是看不懂。

岳雨说话,有人还不服气呢。

但这时刘醒非出手了。

一把抓一个就给往后面丢去了。

有他出手,祁青丝也动了。

这女人毕竟不是真人,是女蛇妖,一出手就吸引了圣女的注意力。

妖力。

很淡。

但有就是有。

即便努力隐藏,也不可能一丝气息也没有。特别是这么近的距离。

圣女忍不住笑了。

“还真是有一些底牌啊,不过,就算如此,又有什么用呢?哪怕现出原形,在我面前,也是无用的。”

她淡淡的笑了。

十分轻蔑。

她的骄傲,是有道理的。

虽然从理论上,她仅止是半妖。

但她是第一代半妖。

第一代半妖,和之后的半妖不一样。

第一代半妖有可能触发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这个特性。很多神子堕落后成为神孽,甚至可以吊打父神,就是这个道理。

但第一代的半妖,血脉分裂后,就不行了。会一代更比一代弱。

西极有很多人崇尚血婚,就是这个道理。

这些血婚制的祖上,往往有了不起的血脉,他们希望维持这条血脉,所以选择了血婚制度。

真以为儿子娶妈,女儿尚父,这是很有趣的事吗?

与爱无关。

一切是为了家族,为了子孙后代。

是为了血脉。

不过至少目前,圣女是既得利益者。

区区一个隐藏身迹的妖,动摇不了她苦心经营的大势。

由于祁青丝和岳雨出手,把一个个无能又添乱的清溪剑派弟子拉回来,这让于和得到了解脱。

他终于不用,再有顾忌了。

武功到了于和这一地步,早已经超脱平凡。

他的破坏力太大了。

很容易就会误伤到别的什么人。

对此他一直有些束手束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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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岳雨和祁青丝帮他清了一下场,他终于可以发挥真正实力了。

玉剑天命,在他的手上轻微一转,竟然有种欢乐跳跃的感觉。

那是高兴极了,在大跑,大跳的欢乐。

随后于和出剑。

一直的,主要是他守白鑫虎攻。

所有的还击也是在挡住白鑫虎刀的余裕下才进行的。

但是现在,他可以主动攻击了。

这一刻,他的剑,活了。

其实他原先剑法也是活灵活现。

但原先的活,只是一条小蛇。

一条小蛇而已,狂舞乱扭,也就那样了。

既翻不了江,也倒不了海。

但现在却是金蛇化龙,行云布雨。

真正的活过来了。

变化之大,就是蛇与龙的区别。

只一剑,就让白鑫虎由攻转守。

原本他攻势中都落入下风,每一刀的攻招都难以尽取其势,其刀法难以伸展,憋屈得不得了。

往往一刀劈出去,才劈出七八分,最多是九分,就要收手。

不然这手指,手腕,都要保不住了。

现在,更不好了,于和还手了。

剑在手是一扬,几乎是要跳起来了。

看似平平淡淡一点也不新奇的剑招,却总在意想不到间递到了眼前。

只是刹那间,白鑫虎的刀法就左摇右拙了。

他挥刀,太白金刀闪动带有白色微电的流转。

按理说,刀是神兵,武功也是神功。

虽然白鑫虎老了,却是老而弥坚。

他仍然是很强的。

但却抵挡不住于和的剑。

于和的剑,看似平淡普通。

但每每都在卡白鑫虎的弱点。

让白鑫虎有些顾不过来。

正当于此。

于和使了一招他的自创之剑。

虽然于和之前用的是清溪剑派的武功。

但坦白说,清溪剑派是一个历史短暂,剑法武功并不出众的小门派。

这个门派,只是因于和一个人而崛起,不是说它武功有多好多厉害。

当于和发现,仅是使用门派剑法难以取胜,就用上了他自己的玩意儿。

当年,于和武道初成,那时起,他就发现了清溪剑派武功的特点。

那就是——平庸。

极其的平庸。

毫无出彩之处。

当然,这也不是一无是处的。

虽然平庸。

但在弱点方面也是平庸的。

没有显着的特点,也没有明显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