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战士》(403)身世(1 / 2)

希望之死 天魔劫火 1508 字 2个月前

“抱歉,我家只有速溶咖啡……”

“无所谓。”

“我去切水果……”

拖鞋踩在地板上啪嗒啪嗒响,

家庭主妇穿梭于客厅和厨房之间,用带口音的通用语不停地嘘寒问暖,生怕怠慢了这位拯救自己家庭的大恩人。

·

趁着家庭主妇返回厨房,林奇说道:

“让一个孕妇给自己端茶倒水,我会良心不安的,而且,我要说的事比较敏感,咱们最好单独聊聊。”

“知道啦。”

菲利克斯先生心领神会,拍了拍手:

“Estrella(埃斯特雷亚!)

回屋歇着吧,我和这位先生有事要谈。”

“Lo tengo!”(知道啦!)

家庭主妇端上一碟切好的蜜瓜:

“感谢您,为我丈夫做的一切。”

她轻轻吻了林奇满是疤痕的额头。

“Dios te bendiga~”

说罢,轻抚着肚子走上了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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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什么?”

“西班牙语,她说,愿上帝保佑你。”

马库斯·林奇点了点头:

“你娶了个好媳妇。”

“其实嘛,我俩算是包办婚姻。”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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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你也看出来了,她是拉丁裔,

她们一家是中美洲逃难到这边儿来的,在市区开了家墨西哥卷饼店糊口,

当时我还在街头混,罩着贫民窟的一条街,看到有别的帮派来收保护费,就带人扁了那帮不长眼的小子。

当时的巴尔的摩就已经很乱了,店老板为了全家的安全着想,把小女儿介绍给我,

我老大那边儿也一口答应了,就这么着,我和埃斯特雷亚去了趟民政局,稀里糊涂领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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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还得帮派老大点头?这种事儿不得父母同意嘛?”

“我啊,是个孤儿。”

菲利克斯先生叹了口气,点燃了香烟说道:“无依无靠,只能在街头混吃等死,老大就等于父母了。”

林奇想道:(很好,看来小夏的情报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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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混混能搬出贫民窟,住进富人区的豪宅里,这可不多见。”

菲利克斯苦笑着说道:“看来您也觉得,我的钱都不是好来路,粘着穷人的血泪。”

“难道不是嘛。”

“我竭力在澄清了,可大家还是不愿相信,事实上,我是靠着合法手段发家的。”

菲利克斯从茶杯底下抽出个硬纸板,递给林奇,上面是一副精美的超现实主义喷绘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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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画的?”

“嗯哼。”

“我不懂艺术,却也能看出来这价值不菲,你就拿这个垫杯子?”

“哈哈,这硬纸板原本是垫在蛋糕底下的,蛋糕吃完了,我就随手,即兴创作了这么一小下。”

“天赋型画家,好吧,现在我相信了,你的钱是干净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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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画家,可比混街头当药贩子挣得多,也安全多了,于是,你离开了贫民窟,离开帮派,带着老婆搬了出来。”

“但凡大脑正常的,都会这么选择。”

“对于画家来说,尤其是你这样超现实主义风格的画家,需要一位伯乐,你得感谢买下你第一幅作品的人,还记得他么。”

“必须不能忘,巴尔的摩美术馆的莱克特馆长把我引入了行,

赞美我们全能的主!给我安排个贵人!

他路过我的摊位,赞叹起来,高价买我的画,还帮我办了第一次画展,帮我进入艺术家的圈子,从那以后,土豪买家就络绎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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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一切都已走上正轨,为何还要重蹈覆辙,去鼓捣那非法的致幻剂买卖呢,而且还交易了半吨之多。”

“特么的,说起这个就着急上火!老子是被栽赃陷害的!

我就开车回贫民区转悠一圈,参加派对和老朋友叙叙旧,恰好路过致幻剂交易现场,糊里糊涂就被条子带走了。”

“你觉得,什么人在害你呢?”

“不知道,过去混街头的时候,结下的梁子、仇怨太特么多了,应该是某人看我混得好,心生妒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