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芳唇角抖了抖,“世子殿下。说起来我这也是无妄之灾。萧小姐是你招惹来的,也是你非要和我搭话让萧小姐误会的。最重要的是,其实刚才萧小姐也并非要取我性命——”
沈知的眸光沉沉的压过来。
“你是说我救你一命是多管闲事?”
周庭芳抿唇。
“还是说你不想认下这救命之恩?”
周庭芳反唇相讥,“那沈世子现在是要挟恩相报?”
“挟恩相报不至于。”沈知望了一眼手里碎成好几块的玉佩,“你不要恩将仇报就行了。”
眼见周庭芳要发火,锦屏连忙打圆场,上前冲沈知微微福身。
“多谢殿下救命之恩。可惜我和兄长身无长物,无以为报,只能心中谨记这份恩情。将来若有机会,一定报答。”
“那倒不必。”沈知瞥一眼锦屏。
他不明白。
锦屏之前还是个老实乖巧的丫头。
怎么跟周方不过一两个月,现在变得如此滑头了?
“这玉佩跟我多年,又是陛下所赐,对我颇为重要。”沈知这样说着,脸上露出惋惜的模样,“可惜——”
周庭芳的火气一阵阵往上拱。
什么跟你多年,什么陛下所赐!
打量她不知道这玉佩分明就是沈知在国子监读书的时候,在对面古玩街上一个小摊子上被骗五十两买的!
那时沈知还不是世子,虽说沾着一个沈字,可却是旁得不能再旁的皇室宗亲,身上本就拮据,还被人忽悠着去买了这么一块玉佩。
沈知说他要一直佩戴,时刻记住被人欺骗的滋味。
因此便多年随身携带。
沈知脸上露出十分不舍的样子,“罢了。看在你是周怀恩旧友的份儿上,我便不为难你。你赔我千两银子便是。”
周庭芳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腿被治好了!
血压往上冲,腾腾腾的。
她一下站起身来,险些撞到沈知的下颚。
“一千两?!沈老六,你怎么不去抢?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玉佩……”
周庭芳气势汹汹,可话说到一半,忽然如锯了嘴的葫芦。
等等。
周方不可能知道沈知玉佩的来历。
即使用“周庭芳身边人”这种借口也站不住脚。
周庭芳不可能将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情都告诉周方。
“我这玉佩怎么了?”
周庭芳只觉得眼前阴影更重。
沈知欺身而近,几乎夺去她所有的空间。
抬眸。
那人的眼睛冰沁沁的。
幽黑一团。
闪耀着摄人心魄的暗芒。
“还有——”
“周方。你叫我…什么?”
中计了。
沈知或许是起疑了,故意套她的话?
周庭芳心里一紧,气势瞬间矮了半截,尴尬一笑,“老六是我们那儿的家乡话。没别的意思。”
“再有。在下是没什么见识,但也是见过好东西的,您那玉佩颜色、纹理、亮度皆非上品,最多也不过百两,您张口就要千两之数,是否有趁火打劫之嫌?”
“是吗?”沈知蹙眉,手中反复把玩碎掉的玉佩,脸上始终似笑非笑,“那怎么办呢。当初我买的时候,确实花费千两之数。”
好。
今天非讹上她是吧。
她到底是哪里得罪这老六了,非得这么明里暗里的针对她?
如今她在安全屋的所有积蓄都套在沈知那儿不说,眼下还得再搭进去千两的身家?
那还不如干脆卖身给他沈知好了!
锦屏不知所措的望着两人。
这就是神仙打架吗?
这气场,这架势——
害。
自家姑娘和沈世子还真是天生就不对盘啊。
从前吵吵闹闹相爱相杀也就算了。
怎么姑娘都重生了,换了个壳子,这两人还能互相看不对眼?
看这两人,明明上半夜一个寒气入体,咳得无法入眠。另一个膝盖疼得下不了地。
再看看现在。
大半夜的,两个人犹如战力拉满的斗鸡。
你瞪我,我瞪你。
“都说世人结交须黄金,黄金不多交不深。果然哪,世上大多忘恩负义之辈啊。罢了。就当救了一只白眼狼。”
沈知重重的叹息。
说完还故意别有深意的瞥了周庭芳一眼。
周庭芳血压“蹭蹭蹭”的往上升。
拳头也捏紧了。
“好。好。好。”周庭芳强忍怒火,声音平静,“既然沈世子为救我一命牺牲了心爱之物,我自然该原价赔偿。不过我现在确实是身无分文,浑身上下一个铜板都没有,拿什么赔给世子爷呢。”
“这倒无妨。我记得你挣钱的本事一流,之前在安州的时候凭借一两首抄袭的诗句便诓了李观棋好几百两银子。现在没钱,不代表以后没钱。”
沈知笑脸盈盈,说出的话却犹如恶魔低语。
“你白纸黑字的给我打一张欠条就好。放心,我信得过你。”
周庭芳:“……”
一旁的锦屏决定,今天回去就连夜弄两个世子殿下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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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啊。沈世子有病,得狠狠扎几针才行。
周庭芳瞪着沈知。
“好。什么时候要。”
“不急。”沈知身体微微后仰,裹紧身上的锦裘,“现在就要。”
周庭芳的拳头跃跃欲试,好不容易忍住怒气,“这里没有纸笔。”
“常乐!”沈知哑着声音冲二楼喊了一句,“纸笔拿下来!”
果然片刻,常乐便带着笔墨纸砚下来了。
周庭芳抿唇。
脸色发红。
那是气的。
沈知催促,“写吧。”
周庭芳岿然不动,“没桌子。写不了。”
沈知一瞥常乐,常乐立刻拿后背对着周庭芳,“周兄弟,你在我后背写字便可。”
常乐甚至已经半跪,弓着后背。
周庭芳骑虎难下,只能将纸铺开,然后双眸微眯。
从前只有她坑沈知的份儿,今天阴沟里翻了船啊。
教训惨痛。
回去就扎十个沈知的小人。
沈知一动不动的盯着他。
周庭芳只能写下欠条。
殊不知,沈知这口气凝在胸口。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那张白纸,眸色专注,似乎要看清楚周方的每一次下笔。
一个人的模样可以改变。
可习惯无法改变。
口味亦无法改变。
一个人的字迹最能体现人的心性。
字迹是大小、轻重、巧拙、粗细、长短、错落、欹侧、高低、曲直、顺逆、干湿、浓淡、方圆、俯仰、藏露等等的阴阳变化。
任她藏头露尾,可起笔落笔之间,便无所遁形。
周方的欠条,用的是馆阁体。婉丽飘逸、雍容矩度、秀润华美、正雅圆融——
可他却无法将视线从他的手上移开。
手如柔荑,手指纤细,骨节细小,写字时蜷成一团,更是小小一只。
天光昏暗,他的皮肤显得白皙又透亮。
此刻他披着发,脂粉不施,浑然天成。
那双眸子,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
他的双颊微红,像女子涂抹过胭脂般,泛着诡异而又诱人的色彩。就连曾经觉得丑陋碍眼的雀斑,此刻也浅淡了不少。
再不提,他的肩膀单薄而瘦弱,以及那双异于常人的小脚。
沈知忽然心里一紧。
周庭芳写字的手,忽然被人给捉住了。
手腕一阵剧痛传来。
抬眸。
沈知的眸子深处,仿佛夹杂着狂风骤雨。
周庭芳的手腕快要被沈知折断。
她的手腕细细的,柔软天成,盈盈可握。
沈知甚至觉得,只肖轻轻用力,便能轻易折断。
沈知瞳孔微缩。
这不该是一双男子的手!
“你…你……”
话音未落,沈知倒是先剧烈的咳嗽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