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馆中多才学出众之辈,中有一人,名唤玉迟。虽是胡人混血,商贾之身,却精于数算,长于农事,擅于实务。圣人与之畅谈良久,龙心大悦,当即封他为右拾遗。
右拾遗隶属中书省,虽只是从八品上的小官,却是伴随圣人身侧,掌供奉讽谏,红到炙手可热的职务。
秦琬也欲提携玉迟,但找不到合适的时机,按理说,圣人帮她做了这件事,她应当高兴才是。偏偏秦琬听了这个消息,静静坐了许久,不发一言。
她知道,这才是圣人真正的手段。
欲将取之,必先予之。
摆在她面前的有条路,一旦答应了圣人,昔日所构想的至高权力唾手可得,再无人能主宰她的生死,离她的梦想也仅有一步之遥;若是拒绝圣人给她选择的道路,曾经得到的种种荣耀都会被收回来,她是未来的嫡公主,也仅仅是嫡公主。
没有虚与委蛇,也没有两全之法,圣人何等英明睿智,裴熙何等聪明骄傲。想要左右逢源,只会被他们所弃。
天下感情,大抵都是这样,需要小心维系,禁不起任何一刀。
秦琬神色沉郁,久久不发一言。
不知为何,裴熙也没有进宫,少了面对面的相处,没了那份尴尬之余,也就没了平素的亲近。
这个抉择,对她来说,实在太难了。
秦琬把自己关在房里,整整三天,她反复翻阅着史书,试图寻找这世间有没有至死都相得的君臣。
她钻了牛角尖,看谁都像是不好的,哪怕是公子小白与管夷吾,尚有桓公不听管仲遗言,重用易牙、开方和竖刁三人,方被饿死一事;文种陪伴勾践在吴国受辱,为越殚精竭虑,到底不能同一场富贵;贤如留侯张良,若不急流勇退,未必不会兔死狗烹。
圣人比她读的书更多,看过的人和事也更多,圣人的教诲,应当不会有错——那是可以预见的,没有第二条路的将来。
可为什么……这么难过呢?
三天之后,秦琬盛装华服,前去拜见圣人。
圣人见她姿态,本以为她想通了,用华服做祭奠,与过去的感情告别。谁料秦琬毅然跪下,伏在地上,圣人见状,不由皱眉:“裹儿,你——”
“我很小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很孤独。”秦琬额头触及冰凉的地面,让自己的心绪得以平复,缓缓道,“别人家的孩子,无论男女,都不读书,都要干活。阿耶却教我读书,阿娘不让我干活。我不可以在田野疯跑,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注意仪态,甚至,甚至我说的话,都与旁人截然不同。”
“阿耶和阿娘告诉我,我们不是这里的人,我们来自天底下最高贵的地方,拥有世间最尊贵的血脉。我从小就对长安充满了向往,遥想着都城该是什么模样。随着我渐渐长大,我也发现,阿耶和阿娘与旁人不一样。”
“然后,我遇见了裴熙。”
“他是阿耶阿娘外,第三个对我好的人。他风姿卓然,没有半丝落拓,哪怕身处那样贫瘠的地方,他的神采依旧飞扬。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所以,我开始模仿他。”
说到这样动情的地方,秦琬反而彻底冷静下来,她仍旧跪着,却挺直了脊梁,望着圣人,毅然道:“我生长于乡野,阿耶阿娘对我宠爱有加,从来不对我提什么世俗的规矩。我只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只知道很多事情,男人能做,我也能做。但到了京城,所有人都在指责我,你不该这样,不该那样。我不肯妥协,由着自己的心意来,她们说我是个野丫头,眼皮子太浅,不通规矩。我不明白,明明是对的,为什么偏偏要做错?于是我开始理解他,而他也能理解我,纵然身处繁华喧闹的场所,我们依旧觉得孤独。”
因为我们离经叛道,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秦琬始终记得,她刚到长安的时候,那些华丽的服饰,精巧的刺绣,都是穿了十年葛布的她从未见过的。所以她成了县主后,不肯亏待自己,每一件衣服都由顶好的料子制成,甚至有很多件是浆洗一两次就不能穿了的,颜色呢,不消说,鲜艳明媚至极,与葛布截然相反。
就因为这样,不知多少人抨击她,说她奢侈、浪费、铺张。可她不明白,这些将她挂在嘴边上的人,身上的衣料并不比她便宜多少,顶多就是颜色“朴素”些罢了。再说了,哪怕她真奢侈浪费,那也是她父母的钱,他们有钱养她,你们唧唧歪歪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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