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颠倒黑白(1 / 2)

不负韶华 宝妆成 1283 字 3个月前

熊律师有种错觉,法官席上年轻的审判长好像笑了?

笑什么!

小年轻就是不谨慎,没搞清楚这是多么严肃的场合。

熊律师真是犯了疑心病,虽然这事儿吧是挺好笑的,但人家审判长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庭上啥样的二货都看过,有被告律师咄咄逼人将原告一军的,自然也有被告律师被原告当猴耍的,有没有学过法根本不重要,有的人思维缜密逻辑清晰,不管律师怎么诱导,就是不踩陷阱,堪称人间清醒——不过今天的原告年龄太小了,难怪熊律师要恼羞成怒。

审判长看了郑致和提供的证据。

法官袍赋予了年轻的审判长庄严肃穆,审判长有双琥珀色的眼睛,抬眼看人时不怒自威,熊律师视线与之对视,忍不住偏了偏。

“被告律师,你有证据要提交吗?”

一稿多投的事,熊律师当然拿不出证据。

在开庭之前,熊律师可是和韩琴认真谈过的。

禁止一稿多投是行业的普遍规则,有这个规则的原因就是经常有作者这么干,特别是新人作者。

新人作者们拿捏不到杂志的需求最容易被退稿,新人作者又最想发表作品,一稿多投广撒网就成了新人作者们的常态。

熊律师想以这个话题为引子,动摇闻樱的人品基础,哪知道闻樱居然是个不走寻常路的新人作者!

——去年刚重生时,闻樱满脑子都是放弃写作梦想的遗憾,又自觉研究透了青春文学杂志的需求,创作欲爆棚,自信心也很膨胀,想写的故事那么多,哪里需要一稿多投?

熊律师没有证据可提交,清了清嗓子继续发问。

这回,熊律师问的是闻樱和小鲵的关系。

为什么小鲵会对一个新人作者这么好呢?

“据我所知,你只在《爱格》发表了三个短篇小说,就开始了长篇小说《少年偶像》的连载,这其中你的编辑倪思思起了关键作用对不对?”

熊律师说的是事实,闻樱当然不会否认。

“不错,从我第一次给《爱格》投稿,到连载《少年偶像》,倪编辑对我帮助很大,没有倪编辑在专业上的指点和精神上的鼓励,不会有《少年偶像》的出版。”

小鲵就是闻樱选择给《爱格》供稿的主要原因。

同样是拒稿,小鲵耐心细致指出了闻樱的不足,这都不用熊律师强调,两人频繁往来的电子邮件足以说明问题。

“看来你和倪思思真的交情不浅啊,你这么信任倪思思,所以倪思思选择跳槽到蓉城出版集团工作,也影响了你的决定,你不想给《爱格》供稿了,因为倪思思和蓉城出版集团给了你更好的出版条件。”

熊律师终于将话题引到了闻樱“毁约”的方向。

是闻樱主动想毁约,有了下家不想再给《爱格》供稿了,《少年偶像》没有后续的稿件刊登,除了选择解约,又能做什么呢?

所以《爱格》上的“解约声明”是真的,韩琴使用匿名手段在天涯论坛爆料也是真的,既是事实,就不存在侵犯“逆流的鱼”名誉权呗!

面对熊律师的控诉,闻樱断然否认:

“我和蓉城出版集团签约,是在和韩主编谈判失败之后,韩主编代表了杂志的立场,杂志的确有优先签约权,杂志不签,我才选择了和蓉城出版集团合作。我和蓉城出版集团签约在前,倪编辑被《爱格》开除在后,她丢了工作当然要找新工作呀,这和杂志、韩主编侵犯我的名誉权是两回事。”

熊律师觉得是一回事。

熊律师当庭提供了证据。

“小鲵”和“逆流的鱼”所有的聊天记录,特别是小鲵找逆流的鱼要后续稿件,被逆流的鱼拒绝,这足以说明是逆流的鱼先违约——当时找闻樱索要稿件的其实已经不是小鲵了,但聊天记录不能体现这一点。

“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在《爱格》工作了很多年,她是一位专业且资深的杂志主编,经她发掘的作者不少,没有任何一个作者做出过原告此等行为,原告在《爱格》供稿期间,虽然具体沟通工作是编辑倪思思在做,但倪思思也是受到我当事人的指导,她们在工作上是上下级关系。我的当事人对每一位有才华的新人作者都很看重,所以原告连载的长篇小说《少年偶像》在获得读者好评后,我的当事人主动将原告的稿费由千字130元涨到了千字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