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御前廷议(2 / 2)

凤仪攻略 四月的尾巴 1115 字 8个月前

看来,这中书省全都反了,皇上说不拘官职大小畅所欲言,果然让整个中书省跟老板唱反调。

贺瑞左右看看,没有奥援,只好一夫当关:“屋主若自认加房租能出租,不待新法,即加租矣。且价值二、三千两之屋,房价协商多以数百两而计,岂有加税三两,则令房价由二千两变为二千又三两之理?”

一时没人说话。

皇帝点名:“度支司,新旧法之差额何如?”

度支司王司长说:“禀皇上,据去年秋季时统计,拥屋四幢以上者,近三万人,合计应加税之房屋约十六万幢;依其屋况、大小与地段而有税金之差异,然平均加税每年三两,影响近五十万两。然因新法而分家、使其名义上拥有之屋数减少者,亦将影响实征税额。”

这时风向鸡夏鑫说话了:“禀皇上,屋税与房租之法,若需调整,应恺切向民众说明。民众尚有抱怨,房屋之屋况、地段等认定,颇多疑问,认定标准如何,宜有一致且公平之标准。”

林凤仪偷偷问海涛:“这家伙到底赞成还是反对新法?怎么人家在说煮鸡还是煮鸭,他在那边说柴火要足?”

海涛低声且故作严肃地对林凤仪解释:“如此,则未来不论风向为何,均得安稳也,且又可得批评时政之清誉。”

这时,又一个陌生脸孔说话了。林凤仪拉了扬风的手一下,扬风低声介绍说:“刑部尚书吴榭。”

吴榭说:“欲取卵则不能杀鸡。税者,卵也;屋者,鸡也。屋税可降,待其出售或出租得利,再予抽税则可也。”

贺瑞说:“重抽多屋者税,正足以显示本朝不禁止、然不鼓励其藉屋生财之意。屋者,民生之必需,非茶酒丝绸、字画古董之类可比,正不欲其借以牟利。”

这时,武官终于有人说话了,正是大胡子向载云:“现我军不唯数量远逊于雍国,且前线将士车马不足,弓矢不修,每向兵部申请拨补,辄等候半年一年方给所需之半。若再减税,不唯河东之地将再拱手让人,恐埔、冀、定、清、淮等北五州亦不保也。”

一个文官立刻接话:“减赋则工商繁荣,或反可增加税收;若加税,正如王司长所言,富户分家以减名义上之持屋数,则反影响税收矣。”

林凤仪又拉扬风的手,扬风低声说:“户部尚书贾昂。”

刚说完,御史团里自己一个声音冲出来,把林凤仪吓了一大跳,原来是海涛:“众多官员反对新法,依在下看来,似有多人本身即为拥屋四幢八幢者?本朝官吏之薪俸,何能购屋如此之多?且众官反对新法,为皇上?为朝廷?又抑为己?

敢问贾尚书,丽正门旁之广厦、南市梅角之豪宅,为谁所有?又问右仆射,坊间盛传游大人每月房租收入即逾二十两,是?非?

再问杨侍郎、李舍人,昨夜与多位富户于醉悦楼把酒言欢者谁?再问吴尚书现居之大院,系京城之房租大王、拥屋二十八幢之廖予敬所赠?廖且应夏尚书之请,厚赠三千两于禾风道院?亦或非三千两,系其中一千两予夏尚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