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异能?”
陆昂听萧霸天说有人有异能,也被惊到了,急忙问道:“是那些注射了狂犬病血清的变异人吗?是‘野鬼’么?”
萧霸天摇了摇头:“不是,是莫名进化出的异能,那个女人会火,能操纵火,我差点被她烧死。”
沉思片刻,陆昂皱了皱眉,若是这东西对着这别墅喷火,相当于把别墅扔进炼钢炉里了。
很危险啊!
“只要她不来找我,我也不会惹她。”
说完,陆昂又不放心地问:“她是谁,在哪里?”
“她号称‘暗夜红人’,就在东宁市,离这里很近。”
“不在我们龙海市啊。”陆昂放下心来。
“但她手下人越来越多,而且有几个是极品美女……”萧霸天一副很惋惜的样子。
“我嚓,这不是抢我们的饭碗?”陆昂一下子睡不着了。
“谁让我们技不如人呢?”萧霸天唉声叹气,“这次危机如果度不过去,我们可能就真的完了。”
陆昂也装模作样地叹息一声:“我已经安排好后路了,大不了躲起来,再不济就全家离开,找个深山老林,我身手也不是很差,反正到哪都不愁没生路。”
“我怎么办啊?”萧霸天愁眉苦脸。
陆昂深表同情:“我说,都末世了,你就干点正事吧……”
“都末世了,哪有什么正事?”
“唉,我也管不了这么多啊,”陆昂一副爱莫能助的表情,“现在只能各扫门前雪啊。”
友谊的小船忽然就翻了,萧霸天呼吸急促了一下,忽然一翻身,背过脸去,一声不吭装睡。
“喂,霸天兄,说句话么……”
萧霸天蜷着身子,裹紧被褥,不搭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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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的简易帐篷内,闷热潮湿,幸亏是在地下,上面还有搭起的帆布遮住了太阳,才可以勉强住人。
吴素蝶孤独地坐在帐篷内。
紫萱来看了她一眼,却没敢靠近她,更不敢发出任何声响。
吴素蝶美眸微垂,素净的手指缓缓滑动手机屏幕。
手机上,是一张老照片。
那是十年前她在街上与陆昂吃东西的时候拍的,是她偷偷拍的陆昂的背影。
与陆昂翻学校的墙头,那天,竟然是她人生最快乐的一天。
盯着照片,她凝视了许久,尽管这照片她已经看了上万次,熟悉到能记住照片的每一个细节,熟悉到她还没有滑动手机,脑海中就已经浮现出照片的完整图像。
这张照片,她看了十几年。
照片的背景,时间,经过,她都牢牢地烙印在脑海中。
人生如梦,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看了十几年。
工地上,劳累了一晚上的人们都睡了。
吴素蝶看着照片,眼皮沉重,视线逐渐模糊。
这座城市,承载了她的整个青春,留下了她最美好的回忆。
她本该对这座城市充满感情。
可不知怎地,当她相隔十几年重回故地,内心并没有太多波动。
或许她本就是一个感情寡淡的女人,否则,也不会这十几年,对那么多优秀强大的男人冷若冰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