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儿,雪妃,你们带静心进去,先好好洗个澡!”
林尘道:“等收拾好,我们一起出去吃个饭,欢迎一下她来省府!”
静心摆手道:“吃饭什么的,花里胡哨,我无所谓。”
“但我这双运动鞋,已经破了,你给我买一双!”
林尘哭笑不得:“我买十双给你!”
静心强调:“不,我只要一双。而且你看清楚了,我的可是运动品牌!”
李倩儿呵呵笑道:“静心,知道你这鞋,是阿迪的。”
“一会儿出门,我们给你买同款!”
静心苦恼道:“还是算了,换成鸿星尔克的吧,我想支持一下国货!”
李倩儿:“???”
林尘:“......”
宋雪妃:“纳尼???”
同一时间!
司徒家的庄园中。
阴人洪宝忠,从躺椅上,睁开了鹰隼一样的眼睛。
“鹰眼,没成功?”
他声音尖细问。
在他面前,是一个摆弄着各种枪支的络腮胡汉子。
闻言,嬉皮笑脸回了一句:“何止没成功,整个人如同腊肠一样,挂在了水泥墙壁中,别提多惨了!”
洪宝忠脸色,渐渐阴寒下来:“鹰眼虽然武道不中用,只堪堪在地煞榜上排中后。”
“但是他的狙杀技术,可是在国际上都小有名气的,没想到居然失手了!”
咔嚓一声,络腮胡组装好了手中的沙漠之鹰。
值得一提的是,他这把沙漠之鹰,是黄金打造的,非常的装逼。
眯起一只眼睛,抬枪比了一个瞄准的动作,络腮胡笑呵呵道:“这下,该我出手了吧?”
“早就给洪爷您说了,派我金牙过去,那小子必死无疑!”
说着,咧嘴露出满口的龅牙,赫然也是金色的,透着浓浓的土豪风味。
洪宝忠瞥了一眼他:“你是我手下,最见不得光的暗子。”
“为了一个小瘪三,让你出动,很容易引起独孤家,乃至其他势力的注意!”
金牙耸肩,一脸无所谓道:“那又如何,我又不是去惹祸,只是去屠杀一只小鸡。”
“而且洪爷您放心,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射杀这个无名小卒,然后返回您跟前来,保证不会显露行踪!”
洪宝忠缓缓点头,抬起一只鸡爪般的手:“那行,你出动吧!”
“明天大少,就要与那林尘动手了!”
“这种事,老爷不喜欢看到,实在有失司徒家脸面!”
“但你也要手脚麻利点,如果闹大了,少爷那边知道,很可能会找我算账。”
金牙将沙漠之鹰,插进腰间的裤裆。
随后,又拾起桌子上的柯尔特,博莱塔,格洛克等世界明枪。
最后一把,是国产的77式,他咧嘴一笑,金牙灿烂:“国外的月亮虽然亮,但我还是喜欢国货!”
“华夏人,支持国产货,奥利给!”
洪宝忠皱眉,就那么看白痴一样,看着这个手下大将。
“除了那把沙漠之鹰,你其他的家伙,都没装子弹。”
“既然如此,你带这么多把家伙过去,干什么呢?”
他冷声问。
金牙提了提裤袋,感觉腰间的几把家伙,都已经挂稳当了,才抬头一笑:“干什么?呵呵,洪爷您老了,不懂现在这个时代。”
“装逼,才是我这种顶尖杀手的第一招牌,其他的,都是浮云!”
洪宝忠摆了摆手:“滚吧!”
“还有,记住我教你的绝学。”
金牙已经走远,头也不回道:“记得,一直都记得。”
“三米之外,枪快!”
“但三米之内,刀才是最快的!”
洪宝忠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金牙,别看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跟街头鬼火少年一样似的。
但武道天赋,特别是暗杀天分,非常的高!
看似是个枪手,但实则,经过洪宝忠的训练,金牙真正的拿手绝活,也是阴险杀招——是他潜藏在袖管中的一根三棱军刺!
一击刺出,神仙也要栽跟头!
有这人出马,洪宝忠笃定。
明天,就能吃那林尘小儿的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