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你爱喝酒.......”
“你养父老狗也爱喝酒。”
“你现在跟你曾经最讨厌的人有什么区别呢?”
雅纯是最早接触沈墨的,所以他的成长环境自己也了解一点。
看着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变成如今这副颓废沉沦的模样,雅洁的心脏有一股莫名的刺痛。
“只有最没出息的男人,才爱喝酒!”
说完,她猛地掀开了被子,无比强硬地将沈墨手中的酒抢夺了过来。
沈墨显得很无奈,他也不在乎雅纯拿自己跟曾经的老狗做对比。
人这种生物,一个年纪一种感悟。
自己已经不是当初的少年了,而是步入中年的废物。
“老狗?”
他抿了抿嘴唇,说出了这个极具年代感,极具回忆性的名字。
他的养父。
那个在自己的印象当中只会喝酒的废物。
“告诉你一件你或许不敢相信的事儿。”
“老狗他......曾经考上过蓉城大学。”
??
雅纯听后,一脸不敢置信。
“你喝酒喝傻了是吧,那种人渣能考上大学,而且还是他那个年代的大学生?”
“行了,赶紧从床上起来,从今天开始,你不得离开我半步!”
“必须戒酒!”
雅纯一把将迷迷糊糊的沈墨从病床上拉扯了起来。
替沈墨整理了一下杂乱的头发,帮他披上新买的外套,穿上暖和的毛绒拖鞋,一定要让沈墨感觉到,自己还有人在乎,还有人能够像家人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
人的内心,或许就会因为这一点点小事而被感化。
沈墨无可奈何,只得按照雅纯说的去做。
雅纯就相当于他的大姐姐兼老妈子。
其实他列举老狗的例子只是想要告诉雅纯一个道理。
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风光一辈子。
考上大学的老狗,也会因为爱上一个瘾君子,而沉沦堕落。
失去了整个家族的自己,怎么就不能喝酒消愁?
没了!
他经营的一切都没了!
钱,产业这些都无所谓。
可是家人都没有了。
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如果要说,重情重义有什么坏处的话,那就是当你的兄弟姐妹都离去的时候,你会彻底变成一具空壳,游荡在世间的空壳......
“我来医院,看你是其中之一。”
“你不知道张恨水那小混蛋都干了些什么。”
“就因为一点小事儿,他把自家的骑手打成重伤。”
“要是人家报警立案,张恨水少说也要被判个三五年。”
雅纯一脸操心地说着,带着沈墨往隔壁的病房走去。
秋少华的背部已经做了缝合处理,但至少一个月内他只能趴着睡觉,为了避免伤口裂开感染,他这一个月都不能出去跑外卖。
只能趴在床上,慢慢休养。
“你看看,这就是张恨水做的好事儿!”雅纯掀开秋少华背部的衣服,一条条血红的伤口印子触目惊心。
就连沈墨见了都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虽说只是伤了些皮肉,但这样一个成年人,当众被打成这个样子,他的尊严也荡然无存。
“沈墨,张恨水最尊敬的人之一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