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知道了娘!”刘春花赶紧的应了下来。再看向自己的大嫂。虽然大嫂的实际年纪比自己小了一些,可她却再也不敢看轻她了。
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她觉得大嫂学什么都挺容易上手的,还真是够聪明的。是以她看向她的目光,明显的多了几分欣赏,像大嫂这种勤劳又能干的女人,是她的大嫂,她觉得自己以后也必须要好好的努力才行,可不能输给了大嫂。
第一百一十二章 :没有妹妹
婆母去厨房忙活儿了,林小雨这才拿着自己的包袱进了大房的屋。她刚放下手中的包袱,就看到自己的傻夫君兴匆匆的疾步走进来,一副很着急的模样。
林小雨疑惑的看着她问,“你这是怎么啦?为什么跑这么快?”
“媳妇,村子里好几个跟我要好,平时一起上山的伙伴都夸我这衣裳做得好看,特别是这衣袖和腰带上的绣花。他们都在问我,这衣裳是谁做的,我说是我媳妇做的,他们都挺羡慕的。”古天华很是开心的笑着说,但言语之中明显的有些欲言又止。
林小雨打量着自己的丈夫,看见自己的傻夫君高兴,她也挺开心的笑了起来。
“媳妇你笑起来很好看,那个,我那些伙伴他们都问我,能不能帮他们也弄一条腰带?他们还说有这么一条好看的腰带,说不定就会带来好运,娶上个媳妇。”古天华一本正经的说道。
林小雨被他的神情给逗乐了,笑着问,“你说的是刚才我们回来的时候,在村口遇见的那几个在挑水浇庄稼年轻男子吗?”
“是的。”古天华连连点头。
林小雨这才恍然大悟的,难怪她当时见那几个男的,眼眼怎么老盯着自己的丈夫看,一副移不开眼晴的样子,原来是在看她家傻夫君的衣裳,并相中了他的腰带。
林小雨看了一眼自己拿回来的那些材料,那绸带还是要裁一下的,在那绸带上剪一些边料下来,缝合成在一起,再绣点花样上去,再加上这种料子都是绸料,的确是好看。总共有十条绸带要裁下来,应该可以做好几条腰带,于是她点答应了。
她知道在这里种地的庄稼人,身上穿的都是土布青黑灰衣,要是能在腰际用一条绸布做的腰带,的确会好看许多。
“媳妇你真好,那我去告诉他们去。”古天华高兴得拍起手掌来,随即转身走了出去。林小雨看着自己丈夫那像是吃了糖一样开心笑的样子,她也挺高兴的。
古天华出去之后只剩下林小雨一个人在房里,她拿起自制的药膏擦了擦手,脸上的药膏她通常是晚上再搽,因那些珍珠粉和药村太贵了,她可是省着用的,这一次去进城,她都舍不得再去买一些药材来弄药膏,她在心里面盘算着要省点用,这样就可以再用一段时间。
林小雨轻轻涂上自制的药膏,揉着自己的一双小手,她的这双手原本因在太阳下农活干多了,双手之前不但晒黑了,上面还有一些厚厚的好几个茧子。
自从用了这药膏来抹手,再加上婆母又不要她干农活和家务事。吃得好,睡得香,手上那粗厚的皮明显的在慢慢的腿去了,变得光滑嫩白了起来,难怪她的傻夫君说他的小手变得光滑了。
林小雨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感慨的叹了一口气,看来师父留下的偏方还真是挺有用的。可惜师父走了,要不然她还可以多些向师父讨教一些绣花的技巧。
林小雨把手抹好了,看着光滑的小手,很是满意,这才拿出丝线开始刺绣。
接下来这两天,古家院子里面都是静悄悄的,可是到了第三天,古家的小院就开始热闹了起来,来了好几个要拿田地换粮食的村民。
原因应该是村民这几天都进城里看了,粮铺因外地的粮船来,变得供不应求的。有好些人进城去,有银子也购不到粮食。
眼看快没粮的村民,心里面多少还是有些恐慌的,只好拿田地来古家村换粮食。
古老婆子也是个聪明的人,见到城里的粮食开始价涨了,她也跟着涨了价。从之前的六袋粮换一亩田,变成了三袋粮食换一亩田。
为了能生存下去,村子里面的人已经计较不了那么多,田地没了以后再想办法去做短工挣银子,当务之急是要有粮食才能活下来。
就这样子,古老婆子接二连三的又换回五亩田。做法就像上次二婶子跟刘婶子换田的时候一样,先是找来村长帮证明,再让老秀才帮写了文书,然后再进进里面办了地契。
这样一来,古家又多了五亩田地,加上之前买下的二十五亩田地,再加上古家自己这些年积下的田地,现在的古家人,可是拥有六十亩多田地的人,成了古家村拥有田地最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