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当强哥遇上更猛的傻强(1 / 2)

三百万?!

张自强三人不由得深吸口气。

三百万多吗?

真的很多很多。

别看三百万连打劫一间金铺的总价都不够。可别忘了,打劫一间金铺,若是贼赃总价值是五百万的话,那么卖出去至少就没了一半,而且这还没销赃赚差价那一部分。

更何况一间金铺都未必总价五百万的首饰?

总价五百万,拿到手,三人再分一分,其实就真没多少了。

如果再扣除枪支、子弹等成本,那赚头更是笑死人了。

所以利勇义提出的三百万报酬,对于他们来说是真不少。

更重要的是,相比于打劫金铺,杀死一个人的风险真的小太多太多了!

见三人都有些动心了,利勇义就补充一句:“怎么样?三百万杀一个人,不少了吧?而且事后,我还可以安排你们离开港岛。保证比你们去其他买卖轻松得多。”

三人对视一眼。

最后叶继焕和季炳熊都纷纷看向张自强。

毕竟这次张自强才是他们的主导者。

张自强思索一下:“利先生,我们需要一些时间考虑,能不能给两天时间我们思考?两天后,我们再给答复你?”

利勇义表现得有些不耐烦。

杀個人还磨磨唧唧的。

于是很不耐烦的站起身,继续练拳:“阿添,送客。有答复了,再联系我的人吧!不过,最好快些。我也不一定要非找你们不可。”

旋即,三人就离开了拳馆。

回到自身的旅馆里。

叶继焕率先站出来询问:“强哥,怎么样,我们要不要答应那利恒集团太子爷的委托?”

张自强犹豫片刻,说道:“利恒集团太子爷给的这单活,确实轻松很多。可你们这趟出来,只为了赚一百万吗?”

叶继焕和季炳熊听闻后,原本激动的心情,也不由得稳定下来。

是的。

他们这次来港岛的目的,是想捞一笔大的。

否则,他们三个也不需要强强联手,走在一起。

而一百万,很显然就还没有达到他们此行的标准。

思量再三,张自强继续说道:“我们先打探一下行情。看看同时打劫三间金铺能不能得到这收益,又或者还有没有其他财路。如果真没有其他更好的财路的话,我们再来考虑这单活也不迟。”

叶继焕和季炳熊都认同点点头。

隔天,季炳熊就收到了销赃那边的消息。

经过一番细算,他们要打劫三间金铺,获得总价一千万的首饰,才可以得到三百万的收益。

这下子不用再说了。

打劫金铺这个点子肯定被他们抛弃。

三人的心思已经对利勇义的提议越来越动心。

当然,出来一趟只赚三百万,他们还是很不甘心的。

于是在做出决定之前,就做出最后一番选择。

张自强利用他的人脉,约了他一个信得过的老乡出来,想要问问老乡目前的港岛还有什么好的路数。

结果其老乡直接就很霸气的说了一句:“现在的港岛,想要真正的干大事,当然是找这期最猛的强哥啦!”

强哥?

张自强三人面面相觑,又来一个强哥?

到底是他张自强这个强哥猛,还是那个强哥猛,就要看过才知道。

于是,张自强就托老乡帮他约‘强哥’出来,想要跟强哥见一面。看看现在的港岛是以什么来发财居多。

……

次日。

龙凤茶楼。

这里是当初关成贵与傻强做第一笔生意的地方。

今天。

这里。

同一个包厢。

不同的是,包厢里此刻坐着的是张自强、叶继焕、季炳熊以及他老乡四人。

叶继焕和季炳熊面无表情的坐在那里,听着张自强的老乡吹嘘,接下来他要引荐的这位强哥,到底有多牛逼。

而张自强则面带微笑的看着这一切。

“我告诉你们!等下你们见到强哥,记得客气一点!人家强哥今时不同往日!人家出入少说四五个人跟着。人人有枪在身,而且还是合法的!强哥更是短短几个月,从一个身无分文,混吃等死的古惑仔,混到现在西装革履,左手大哥大,右手雪茄。

就连手下,也是有车驾!就问你们,牛逼不牛逼?”

听到这里。

就连原本面无表情的叶继焕和季炳熊也是有些动容。

短短几个月就可以在港岛站住脚,混到这种程度,确实牛逼。

这才是真正的干大事!

也不知道对方做的是哪一门。

若是能带着他们一起发财……

叶继焕和季炳熊相视一眼,对接下来要见的这个强哥,也不由得升起了浓厚的好奇心。

张自强也很期待接下来的会面。

就这样,张自强老乡继续吹,张自强他们就继续听。

真实的强哥是怎么样他们不知道,但是刻印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已经是一个很牛逼的人物。

没过多久。

包厢外终于传来了动静。

原本嘈杂声一片的大厅。

忽然寂静一片。

因为茶楼来了一身黑色西装、黑色墨镜的好几人。为首的那一个,甚至还穿着一件白色的大披风,梳着大背头,叼着一根雪茄。

紧接着,就听到茶楼经理很是献殷勤的声音。

“强哥~~!”

“欢迎啊,强哥~!”

“强哥今日大驾光临,怎么不通知一声啊?我好准备一间大包厢给你嘛~”

而来人,正是这期江湖最猛的猛人关成贵,麾下的傻强,强哥!

经理自然认出这士别三日的傻强。

说话也客气一些。

而傻强,最喜欢装逼的他,听到有人想见识一下他这猛人的风范,自然就约对方来这间,他和关成贵最初连食物都点不起的龙凤茶楼了。

顺便装一装逼。

茶楼里的顾客见到来人这副架势,也全都埋头苦吃,不敢多看一下。

傻强叼着雪茄,很是霸气的一摆手:“不用麻烦了!已经约好人在包厢等我!”

说罢,还拍了拍经理脸颊:“就是当初那一间。”

经理点头哈腰:“嘿嘿嘿,原来包厢里是强哥你的朋友,难怪每一个看起来都一表人才~”

“行了,别拍马屁!我这个人最不喜欢就是别人拍马屁!先来几碗鱼翅漱漱口!”

“好咧~”

片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