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了,你就当我日行一善了。”
沈意欢回头看了他一眼,“这些碎银子,足够你今天填饱肚子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沈意欢说完,头也不回的就走。
被她买回去的愿望泡汤,男人也不气馁,直接追上来,“姑娘,我叫宸月!”
“姑娘叫什么名字,姑娘今日日行一善,相当于救了我一命,改日,宸某一定登门重谢姑娘的救命之恩。”
“宸公子不用客气,出门在外,谁都有有遇到麻烦的时候,你可以不用在意的。我姓沈,你可以喊我沈夫人。”
“嘿嘿,多谢沈姑娘告知,沈姑娘真是个大好人。”
男人似乎没有听到沈意欢强调的那句,“沈夫人”,依旧喊她沈姑娘。
这不由得让她想起了一个人。
似乎,他也是这样喊自己的。
明明外头的人都喊她夫人,可他每次都喊他沈姑娘。
最主要的是,他们都姓陈。
想这个做什么?她可真是有些无聊。
沈意欢摇头笑笑,转身离开了!
男人盯着手心里的碎银子,心说,这婆子果然有办法。
救命之恩,唯有以身相许可报!
接下来,就好办了!
他转身回了婆子一个感激的笑脸,婆子朝着他竖了个大拇指,嘴巴一张一合,“她不是好追的!”
这女子可不像自己年轻的时候,看着一张好皮囊就没心没肺的跟着跑了。
这女子啊,可比自己那个时候,清醒多了!
婆子自嘲的笑笑,一边吃着碗里的甜水,继续等下一个食客过来。
男人看着她笑了笑,她确实难追,可她值得!
无论付出什么,他都义无反顾!
回到家里,下人们都规规矩矩做事,哪怕沈意欢出门,他们也不敢在抱着侥幸的心思。
毕竟,杨家人如今的惨状,他们是亲眼目睹的。
弄花小筑的二楼,白桃倒了花茶给沈意欢,一脸疑惑的问她,“小姐,您干嘛不买了他呀?”
“奴婢觉得,他长的真好看!”
“小姐没买,自然有小姐的道理,指不定,小姐看不上他呢!”
兰叶坐在一边,吃着买回来的果子说。
其实,她也不明白,小姐干嘛不买了他。
这个男人,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足以配得上小姐。
反正,小姐也没打算为谁守身如玉的,买个好看又干净的,也没什么大不了啊!
真是奇怪!
沈意欢自然知道她们什么想法。
“你们呀,也不瞧瞧他那身行头多值钱。
再说了,昨天出门,他差点撞我怀里,今儿又那么巧,好像专门等着我去救他似的。
万一他图谋不轨,我买了他,岂不是引狼入室?”
他那皮囊确实好看,可她也不想冒险。
万一买回来一个祸害,她可就倒了大霉了!
男人嘛,错过这个,还有下一个,扬州出美人儿,她何所愁啊?
“这话倒是,他身穿的那袍子,可是上好的蜀锦!”
兰叶说着,连忙认错,“小姐,奴婢以后再不乱出主意了。”
“奴婢也是!”
听着他们的话,沈意欢摇头,“没有外人的时候,何必这般拘谨?
我们以前怎么样,以后还怎么样,你们该说就说,最后拿主意的是我。”
“小姐,你对奴婢真好!”
两人对视一眼,齐齐说道。
“好就行,就怕你们陪着我,却不开心!”
沈意欢看着他们,心说那位公子的一身行头,一看就非富即贵。
长眉入鬓,剑眉星目的长相,本就是封王拜相的好相貌。
将这样的人买回来,当作伺候她的暖床小厮?
她可不敢!
再不是当年十几岁,做什么都冲动随心意的时候了。
过好万一不得日子,比什么都好。
过好眼前的日子,比什么都强。
男人嘛,晚上灯一吹,指定摸着都一样。
再说,她暂时还没到缺了男人睡不着的份儿上。
这两个丫头,着实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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