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最近日子过得挺潇洒的,早上起来搬运柴火到灶台前,然后等到大厨们说开火的时候,就开始烧火。
等大厨煮完饭以后,他就负责给灾民打菜装饭。
等灾民吃完以后,他就可以打饭自己吃了。
那些士兵会自己排队打饭,用不上他们这些人。
吃饱喝足以后,休息一个时辰,就接着搬运柴火,然后帮忙淘米洗碗。
这些活不算累,一天下来轻轻松松的,感觉就跟玩一样。
陈东每天最喜欢的时候,就是烧火的时候,听大厨刘一手吹牛。
“我跟你们讲,这也就是在江南了,大家伙吃的伙食差一点,这要是在太安城,肯定顿顿大鱼大肉了。”
“不过在太安城发生地龙翻身,估计大家一点事都没有。”
“我们太安城的房子,那都是用石头垒出来的,那建的,跟一个铁桶一样,别说地龙翻身了,哪怕是天上下刀子,我们也不带一点怕的。”
每次听到刘一手吹嘘太安城的神仙日子,陈东都会露出羡慕的眼神。
现在吃饭虽然晚一些,但是他没有半点介意。
毕竟他现在吃的东西,可是大白饭和榨菜,晚上睡得,那都是干净的棉被。
这些东西,在他眼里已经是神仙过得日子了,但是在刘一手嘴里,他家养的狗,过得日子都比这好。
“没办法,谁让咱们太安城的城主,是王爷呢。”
“王爷是什么人,那可是神仙弟子,跟着神仙弟子,那肯定要过神仙一样的日子啊。”
刘一手在这些灾民面前,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特别是自己说太安城的事情,这些灾民露出惊讶声的时候,他内心的虚荣,直接被彻底满足了。
太安城的老百姓,现在已经习惯了,一天三顿饭,顿顿是干饭的日子。
但是江南这些人不一样啊,他们大多数奴仆或者是地主家的农户,这些人的日子苦巴巴的,一天三顿粥,都已经够他们激动的了。
听到他说自家天天吃干饭,还有肉的时候,这些人那叫一个羡慕啊。
这就导致,刘一手越吹越夸张了。
虽然前几年,他的日子也是过得惨兮兮,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家里,现在是天天吃肉的家庭了。
自家小崽子,现在已经不爱吃大肥肉了,他就爱吃点瘦肉,嫌弃肥肉太油腻了。
每次刘一手,看见他儿子挑三拣四的模样,心里既生气,又自豪。
生气是自家的崽,不懂得粮食珍贵,自豪的是,自己通过努力,让一家老小过上了好日子。
自己小时候,别说挑三拣四了,能吃上一块大肥肉,嘴巴上能沾点油荤,那都是能记好几年的事情。
哪里能像自家小崽子一样,天天吃肥肉吃到腻。
他感觉自己,这辈子能跟着李长安,那是祖上八辈子积德了。
“所以啊,你们现在好好干,要是干的好,以后王爷肯定会记得你们,让你们也过上好日子的。”
“咱们大明,也只有王爷,才能带领咱们老百姓,过上吃饱饭的日子。”
“好!”
刘一手这话说出来,厨房所有人都拍手叫好起来。
陈东是叫的最大声的,他现在特别珍惜,自己现在的日子。
困扰自己这么多年的病,也被军医给治好了。
那个年轻的小姑娘,说自己只是皮肤出现问题,火气太重了,给自己开了点药,吃上几天,身上的味道也没了。
住在一起的灾民,也没人说自己是不祥之人了。
这种感觉,是他前所未有的体验。
打满一碗干饭,在夹上一筷子榨菜,陈东蹲在角落里扒拉起来。
他吃的很仔细,也很享受。
一口饭配一根榨菜,这是他吃饭的计划,这样子,饭和榨菜都刚好吃完,没有一点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