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也瞒不住了,萧权抹了一把脸,憋着一股气,强装谈定地摆出吟诗的架势:“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众人呆呆地望着浑身是泥的萧权,他如此淡泊悠然,百姓们看得一愣一愣的。
谁人不知,这首诗卖了六万两?堪称大魏史上最贵的诗之一。
“我是体验派,”萧权自圆其说,“不来田里滚一滚,岂知道田园诗的精髓?这叫行为艺术,艺术。”
百姓们眼珠子瞪大,艺术他们听不懂,可他们懂体验二字,还是头一回见文人这么认真!
掌声“啪啪啪”地响起,妙啊妙啊!原来要这样才能写出好诗!
这些人完全忘了嘲讽萧权,不少妇人还提着自家孩子的耳朵:“听听,听听!文昌星尚且这么说!以后给老娘种田去!这样才能写出好文章卖六万两!”
掌声此起彼伏,萧权强压尴尬呵呵一笑,如今他的脸,想必只有牙齿是白的。
“荒唐!”
这时,一声冷喝响起。
萧权一愣,抬眼一看。
原来今天百姓们夹道欢迎的不是别人,正是凯旋归来的秦家军!
方才说荒唐之人,正是他的老丈人秦胜!
萧权和秦舒柔成婚后,他一直在外,今日回城第一次见姑爷,竟是个泥猴一般的人!这也罢了,还满口胡言乱语!
他身边的秦夫人,也就是萧权的岳母,一脸冷意,瞥了他一眼后,再也没有看他。
除了秦胜,领头的秦八方听到儿子这么一喝,回过头看见儿子儿媳满脸乌云。
萧权一怔,该死的第一面姑爷印象。不过他和秦舒柔马上分道扬镳,他也不在意秦家人怎么看他。
“见过秦老将军、岳父、岳母。”萧权行礼,手一抬,衣服上泥水嗒嗒地往下掉。
他用的称呼,不是一个赘婿该用的称呼,他应该唤一声爹娘和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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